對全國實行居住證制度的幾點期待

時間:2010-06-03 09:33   來源:中國經濟網

  據《新京報》報道,作為戶籍制度改革的內容之一,居住證制度已在一些城市實行。國務院5月27日轉發了國家發改委《關於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這是首次在國務院文件中提出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居住證制度。

  筆者以為,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居住證制度,首先應當統一規定居住證登記與辦證收費標準。當前已有部分城市實行了居住證制度,但是各地登記與辦證收費標準不一,如果相關收費標準定得過高,無疑會增加辦理居住證人員的負擔,導致部分城市政府將辦理居住證當做謀取經濟利益的一種手段,並影響與損害政府形象。

  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居住證制度,還應適度降低居住證辦理門檻。當前一些已經實行了居住證制度的城市,將居住證辦理人口確定為各類高級人才,要求有較高的學歷與納稅條件等等,這就將不少長期在城市工作並具有一技之長的低學歷農民工排除在居住證辦理人員之外。而適度降低居住證辦理門檻,將那些在城市工作與定居若干年限並具有一定技術專長的農民工納入到居住證辦理人員行列當中,則有利於這些長期為城市發展作出貢獻的農民工儘快享受到城市的福利與保障。

  另外,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居住證制度,還應賦予居住證辦理人員與戶籍人口同等待遇,並規定從居住證持有人員轉為戶籍人口的具體年限。如果居住證持有人員待遇優於非居住證持有人員,而與戶籍人口待遇之間又存在較大差距,那就不但導致居住證持有人員所能享受的待遇有限,而且會進一步擴大已經存在的城市人口在享受福利待遇上的等級,不利於促進平等實現;另外,只有規定從居住證持有人員轉為戶籍人口的具體年限,才能讓更多的非戶籍人口看到希望,並因此而更加努力地為城市發展作出貢獻。

編輯:高斯斯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