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在光天化日之下存活6年之久的龐大違建物,民眾的質疑與追問不會隨其“一拆了之”而煙消雲散。正如當地居民所言,“這樣的事情要好好地查一查,挖一挖這違法建築背後的關係”。
北京人濟山莊“最牛違建”進入大拆階段,預計很快拆完。違建主人張必清在電話中稱,因違建所帶來的壓力,他已經病倒,並稱違建像一個六歲的孩子,希望城管部門手下留情(綜合央視等報道)。
儘管當地城管部門已公開表態,只要違建在期限內拆除,將不對房主進行行政處罰,但對於一座在光天化日之下存活達6年之久的龐大違建物,民眾的質疑與追問未必可以隨其“一拆了之”而煙消雲散?正如當地居民所言,“這樣的事情要好好地查一查,挖一挖這違法建築背後的關係”。“最牛違建”的倒掉,傳遞出政府強勢拆違的信號,也應是對依法規範建築管理的警示。
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違章建築也不是一夜冒出來的。應該説,建築面積800平米、有山有樹有花草的“樓頂別墅”,從運料到施工,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會藏著掖著。而面對由此引發的房屋漏水、噪音擾民和樓道地板破損等權益受侵害,住戶居民緣何不能勇於拿起法律武器聯手維權?從樓下不堪其擾的住戶換了三茬,寧可賤賣也得逃離的現實看,鄰居們選擇惹不起、躲得起的態度,是違建肇事者一意孤行、我行我素的助推者。如果受侵害者早日訴諸法律解決,違建侵權的行為或許不會延續這麼久。
與人們長期以來對城管妖魔化的認知不同,面對“最牛違建”業主的不理不睬,城管部門熟視無睹與無所作為的太過“溫柔”,著實令人失望更讓人匪夷所思。究竟是懾于肇事者的身份與名聲,還是背後另有隱情?人們詬病城管部門看人下菜碟的選擇性執法,就是要求城管部門主動作為,一視同仁。既要不媚權貴,切實做到公正執法,又要盡職盡責,防患未然,畢竟拆除每一起既成事實的違建都難免勞民傷財,更嚴重挫傷政府公信力。
其實,類似這種“樓上樓”的空中花園並非個例。京城“最牛違建”尚在拆除,“蘇州最牛違建”隨即浮出水面,並且同樣是六年舉報無果。在筆者看來,樓頂過度的違章裝修及“空中園林”的屢禁不止,原因是對樓頂的管理使用缺乏監管。物權法第70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樓頂理應歸全樓業主共有,但現實情況是,開發商多以“贈與”的方式將樓頂交由頂層住戶使用。這就難免會讓頂層住戶産生“我的地盤我做主”的認知錯覺。由此看來,遏制樓頂違建,必須加強對樓頂使用的監督管理,防止頂層業主將共有部分據為私有。
值得關注的是,北京市新近發佈的《北京市住宅外部設計導則(試行)》,已明確提出“不得通過開門窗、預留洞口等形式設置與戶內連通的平臺或曬臺”、“高層住宅不得設置開敞式陽臺”要求,這無疑是從制度層面完善對樓頂違建説“不”的具體舉措。人們期待北京“最牛違建”的拆除成為各地查處違章建築、完善制度管理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