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聞,作家梁曉聲決定要關閉部落格,因為網際網路上用污言穢語罵人的太多。他弄不明白:發篇純正的散文,怎麼也招罵呢?決定不在這兒呆了。
經常網上發言的人,基本上都遇到過類似的困境。人在網上飄,誰能不挨髒話刀?
再接著看:鄭州等一些地方發出倡議,抵制網際網路上説髒話。上網別罵人,有話好好説;據説在有些國家,甚至要立法禁止網路髒話,哪家網站有髒話,24小時內必須刪除,否則封殺。
公共場合,交流應該文明;即便私下,也不該謾罵。所以,抵制網路髒話,理所應當。但是,讓我有點疑惑的是:上邊的招兒:道德倡議或者立法禁止,能有效嗎?
網路為什麼容易髒話氾濫?我認為,有兩個重要原因。
一個是網路這個平臺,發佈資訊的人高度分散,人人躲在虛擬的ID後面,很難讓某個人為説髒話付出代價。好比説,他起個名字叫“路人甲”,罵完就走,你上哪兒找這人去?是,現在微博實名制了,後臺能找到;但這需要很高的成本呀。
有人説,治不了和尚,治廟!有髒話,封網站嘛。可以想像,要推行這一條,每個網站得分配多少人手刪髒話,刪不勝刪吶。還有一個認定問題,他用諧音,或者換個罵人不吐臟字的辦法,還算髒話嗎?現在已經“發明”出很多網路新髒話了。
另外一個原因,是烏合之眾效應。法國有個學者叫勒龐,寫本書叫《烏合之眾》,他説,人要到了人群中,仿佛覺得自己的力量放大了,自己的責任則被眾人分擔乃至於無了。當大家都幹一件壞事,壞事也幹得理直氣壯了。好比球賽時的看臺上,一人罵,眾人和,這時候過去倆居委會大媽:同志,請注意語言文明——肯定不管用啊。網路的高交互、高流動帶來的高聚集,比足球場更甚,民粹氾濫,不講理、情緒化,都是經常發生的,怎麼管法?
抵制髒話固然難,立法固然操作性差,但我覺得,咱可以從自身做起。世上唯有藤纏樹,何曾見過樹纏藤,挨罵了就得回罵嗎?不一定。就要逃走嗎?也大可不必。我們上網是來發佈理性觀點的,不是來罵架的,幹嘛非要跟著他們的節奏走、亂了自己的步子呢?
恩格斯在《在馬克思墓前的講話》裏説,馬克思對待誹謗和詛咒毫不在意,把它們當作蛛絲一樣輕輕抹去,只是在萬分必要時才給予答覆——不搭理它,説咱該説的話,這倒是個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