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性侵女童案屢屢被曝光的背景下,保護兒童的話題引發關注。一項“全國兒童性安全知識教育狀況調查”顯示,93.1%的家長支援將“預防兒童性侵害”相關教育納入學校正規教育體系。
有意思的是,就是這一調查,在進校時卻遭遇嚴重阻力。據媒體報道,此次調查中,學生問卷部分首先遭遇尷尬,多個學校領導認為內容敏感,僅一所學校讓15名學生填寫了問卷。儘管這所學校領導稱,平時已將性教育納入課堂,但在看到第一稿問卷後,還是給15名參與調查的六年級學生臨時開起了“性教育小灶”。另外,“學生問卷第一稿適合中小學生回答,但沒想到還是沒法讓學校和家長接受”。學生問卷部分經幾次修改才被部分家長接受,但問卷仍沒能進入學校,以至於只有107名學生回答了調查問卷。
這是多麼巨大的反差——大家幾乎都意識到對孩子進行性教育的重要性,可是卻在真正開展這方面的教育時,有意無意地阻止,學校領導覺得“敏感”,家長也覺得“敏感”。如此下去,性教育怎樣在校園裏推進?
這其實是我國中小學性教育的真實寫照。這種教育狀態,已經産生嚴重的惡果,接連爆發的性侵案警示,不少被侵犯的孩子根本不知道怎樣保護自己,以至於性侵案高頻次發生,此次調查也顯示,有高達38.04%的兒童表示,從未有人告訴過他們要保護自己的身體。41.9%的家長也表示,從未引導孩子認識過自己和異性的身體。
性教育之所以在學校難以推進,與兩方面因素有關。一是缺乏對性教育的科學認識,不少人(包括教師和家長)受傳統道德觀念的影響,總覺得有關性的話題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對學生進行性教育,有教唆早戀之嫌。事實上,性教育和其他學科教育的性質沒有什麼不同,它將告訴學生科學的性知識、性道德,並教育引導學生如何保護自己。到位的性教育,不是鼓勵放縱,而是讓孩子有健康的性價值觀和性保護意識、能力。
二是在當前的升學考試評價體系中,學校和家長都關注學生的考試分數,重視對學生的知識教育,而並不關注對學生的公民教育、生活教育、生命教育。性教育和體育教育、心理教育一樣,都在學校中處於被邊緣的位置。有的學校為了讓學生心無旁騖“全身心”投入學習獲得升學的高分,甚至出臺“變態校規”,諸如禁止男生和女生單獨相處,要求男生和女生交談至少要保持一米以上距離等等,這類校規不但反公民教育——侵犯學生作為公民的權利,也反性教育——沒有引導學生正確處理情感問題,還人為製造同學交往的緊張,讓學生産生心理問題。而通常,教育者會給這些“規定”打上為學生好、關心學生成長的標簽。
校園性侵事件,也是為人師表者在“為學生好”的幌子下,大行其道。只有尊重學生的權利,不越權干涉學生的自主權利,這才是“為學生好”的底線。基於這一底線,無論是學校和家長,都應該認真思考該對學生進行怎樣的性教育。
對於家長來説,要意識到,對學生進行性教育,這是作為監護者的責任和義務,如果不對成長中的孩子進行這方面的教育,導致孩子被侵犯,也是監護人的失責。性侵案爆發,家長也是受害者,可他們在譴責犯罪嫌疑人時,是否意識到自己監護責任的缺位呢?
而對於學校來説,對學生最基本的教育應是公民教育,要把學生培養為合格的社會公民,由此應告訴學生作為公民的基本權利,怎樣保護自身的權利,以及對應這些權利所必須履行的公民責任。要給學生公民教育,學校就應該做遵紀守法的模範,不在學校管理、教育教學活動中侵犯學生的權利。而圍繞公民教育,“預防兒童性侵害”這類教育,也就自然納入了正常的教育體系,不至於長時期缺位。(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