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南京秦淮區人民法院公佈了一起“80後”小夫妻的離婚案件,婚前女方小玲(化名)就發現男方小剛(化名)對母親依賴性過強,婚後小剛洗澡時還讓母親幫自己搓澡、拿衣服。夫妻溝通不暢,加上婆媳關係緊張,種種矛盾累積,成為了兩人最終離婚的導火索。(據3月11日人民網)
可以説小剛小玲的婚姻是一場讓人哭笑不得的悲劇,悲的不是故事離婚的結局,而是小剛作為一名已經結婚生女的成年人,卻依然沒有擺脫過分依賴母親的情結。筆者認為,作為男人應該在家庭中起到“頂梁柱”的作用,來照顧妻子和孩子,這是男人的擔當,是作為丈夫和父親的責任。然而小剛,不管什麼雞毛蒜皮的小事都過分的依賴自己的母親來解決,對一個女人來説,這樣的男人何以託付一生,又何以給妻女帶來穩定幸福的生活呢?如果小剛“賴母”之病不愈,離婚將是對小玲和女兒最好的選擇。
看小剛“賴母”的病症,應該並不是現在才得的,而是從小養成的。他是父母的獨子,應該從小到大都很依賴母親,有什麼事都會由母親代勞,自己的一切也由母親做主。然而這樣久而久之,他也就養成了習慣,而且也就得了“賴母”之病了。看其“賴母”的病因,應該就是其母對他長久以來的“嬌慣之毒”。要想醫治小剛“賴母”的病症,必須把其母對小剛的“嬌慣之毒”祛除,這樣才能去掉病根,永不復發。
其實,生活中存在很多像小剛母親那樣的母親,一直在嬌慣溺愛著孩子,他們對子女百依百順、有求必應,他們把子女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裏怕化了。這樣在母親臂膀之下成長的孩子,永遠也長不大,永遠也飛不出父母的懷抱,當然永遠也難展翅高飛,獨立的成就一番事業。很多孩子將來會像小剛這樣,結婚生女後還要“依賴”母親才能過活。
最後,筆者還是要對為人父母者老套地説一聲,對待子女“嚴是愛,溺是害”。父母的責任不僅僅是生養子女,更主要的是要教會子女如何做人,如何獨立的生活,而不是給子女安排好今後的生活。(趙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