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教制度改革、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改革、司法權力運作機制改革、戶籍制度改革,這四個領域怎麼改,從官方到民間已經討論夠多了,共識業已達成,現在最需要的就是行動。
印象中,過去很少有哪次政法會議像昨天召開的全國政法工作會議那樣引人注目。因為,這次會議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將推進勞教制度改革、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改革、司法權力運作機制改革、戶籍制度改革“四項改革”,確定為2013年的工作重點。
這“四項改革”內容高度契合民眾期待,一改多年來“議而不決”的狀況。十八大報告指出,必須以更大的政治勇氣和智慧,不失時機深化重要領域改革。的確,改革千頭萬緒,但重要領域的改革躲不過、繞不開。改革不是抽象的,必須表現為實實在在的行動。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確定的四個改革重點,每個都是難啃的“硬骨頭”,但這也正是可以體現“辦實事”的突破口。
比如,勞教制度游離于刑事訴訟制度之外,個別政府官員利用其“便利”報復提意見的民眾,特別是去年連續發生的湖南永州唐慧案等案件,更是將勞教制度的存廢推上了風口浪尖。所以,讓勞教制度不再是“法外之地”,正是國家司法工作法治化的必須。
其次,戶籍制度積弊已久,特別是教育、社保等問題,造成了社會割裂。戶籍封閉是形式,公共服務不均衡是內容,戶籍改革就是實現社會公平、漸進平權的手段。人們期待在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方面,有實質的改革措施,以居住證管理逐漸取代戶籍管理,將福利與戶籍本身脫鉤,幫助新市民實現平權之夢,促進公共服務的均等化,告別戶口歧視的時代。
還有,信訪就其本意來説,是民意上達、政府及其官員密切聯繫群眾的手段。但涉法涉訴信訪不宜與一般信訪混同處理,所以要落實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改革,將之與普通信訪區別開來,將涉法涉訴信訪重新置於司法解決途徑當中,實現信訪的法治化解決。只有當法院判決比領導的批示管用,公民才會信法不信訪,這就必須尊重司法的獨立性,不得以權代法,回歸依法治國的法治願景。
最後,對司法權力運作機制改革,深化司法體制機制改革,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強化監督制約,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將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有機結合起來;通過全面執行新施行的《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杜絕刑訊逼供;切實解決“立案難”問題,不要再把環境衝突、拆遷、民告官等所謂“敏感”案子推上大街,讓司法真正成為矛盾的終級解決方式。只有讓司法享有應有的權威,司法才能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
依法治國已經寫進憲法,法治是一個國家長治久安的基礎。每個機構、每個人都依法辦事,沒有特殊公民,才算真正實現了法治的目標。當然,“法治中國”的內涵,不止以上四點,還包括從各層次各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等豐富內涵。但以上四點,無疑是當下與中國公民利益最密切相關、也是矛盾衝突最多的領域,理應擺在最優先的位置。
建“法治中國”,就要拿出啃“硬骨頭”的精神,不能因為牽涉利益複雜、阻力重重而讓改革虛置。這四個領域怎麼改,從官方到民間已經討論夠多了,共識業已達成,現在最需要的就是行動。期待接下來能夠儘快拿出實質動作,公佈時間表,最終以“看得見”的成果——民眾從每個案件中都能體會到公平正義——才能實現“法治中國”的願景,民眾也才會樹立起對法律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