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以“沒有標準就推斷超標是不負責任”的不負責式錶態,為酒企開脫。
日前,一則酒鬼酒含塑化劑超標達260%的報道引發了白酒行業的爭議。前晚,中國酒業協會發佈聲明稱,目前我國白酒標準正在研究白酒産品塑化劑含量標準限定,某些媒體在缺乏依據的情況下就斷言白酒産品塑化劑超標,這種做法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中國酒業協會發佈聲明中也説到白酒産品中基本上都含有塑化劑成分,其中高檔白酒含量較高,低檔白酒含量較低。
當白酒被媒體曝出塑化劑超標時,中國酒協就迫不及待地站出來辯護,並駁斥媒體“不負責任”。然而,在去年5月臺灣地區曝出塑化劑風波後,酒協6月份就全面清查白酒中的塑化劑,結果是白酒基本都含有塑化劑成分。可令人不解的是,酒協卻向公眾隱瞞了這一消息。倘若不是現在酒鬼酒被曝出塑化劑超標,那麼這個結論是否仍然不為公眾所知?為何會有這般截然相反的態度?公眾有理由懷疑,某些協會已經成為行業的利益代言人。
酒協還聲稱,白酒産品塑化劑含量標準尚未制定,且中國白酒規模以上企業的白酒産品中塑化劑含量遠遠低於國外相關食品標準中對塑化劑含量指標的規定。這種説辭很容易讓人想起三聚氰胺事件。在三鹿奶粉被查出含有三聚氰胺後,權威檢測部門和食品專家都表示,在奶粉正常檢驗標準中,沒有三聚氰胺的檢測項目,也沒有特別有效的檢測方法;在毒膠囊事件中,鉻含量的檢測也是標準缺失。然而事實證明,當時檢驗標準中沒有的並不等於是安全的。因而,以標準尚未制定來為白酒中的塑化劑開脫,是難以站住腳的。至於白酒塑化劑含量遠低於國外的指標,很遺憾的是,酒協並沒有給出足夠的證據。
而且酒協還説,塑膠製品在白酒産品生産過程中,從上個世紀70年代至今已使用近40年,未出現因塑化劑致病案例。首先用這種邏輯來推斷産品是否安全,本身就值得商榷。何況在臺灣塑化劑風波後,衛生部已緊急將塑化劑列入可能用於食品的非食用物質“黑名單”,並已明確了相應的檢測方法。這足以表明塑化劑的危害性所在。
有意思的是,酒業協會于去年12月曾向酒企發佈通知,明確要求白酒企業禁止在白酒生産、貯存、銷售過程中使用塑膠製品;在今年4月和7月中國酒業協會的相關會議上,嚴控白酒産品塑化劑含量兩度被提及。何以到了現在,卻推翻自己的立場,為白酒中塑化劑的含量辯護呢?
白酒基本都含塑化劑,而且酒越高檔含量越高,這一事實對於消費者來説,無法不擔心,畢竟塑化劑是有“前科”的,並被列入了“黑名單”。因而,儘管中國酒協表示“白酒生産過程中自身發酵環節不産生塑化劑,白酒産品中的塑化劑屬於特定,主要源於塑膠接酒桶、塑膠輸酒管等”,但本著行業健康發展的原則,酒協也應規範酒企在“塑化劑特定遷移”上的管理,而不是明知白酒都含有塑化劑,卻有意隱瞞不報。
更重要的是,既然眼下的白酒國標中還沒有塑化劑含量的標準限定,那麼中國酒協當積極推動相關部門,儘快在白酒國標中補上這個漏洞。而不能以“沒有標準就推斷超標是不負責任”的不負責式錶態,為酒企開脫。至於酒企也應該本著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別光顧著賺錢,然後在廣告招標中大把撒錢。
而應嚴加管理,把塑化劑用量控制在最小範圍內。酒越高檔,塑化劑含量卻越高,這何嘗不是對中國白酒業的一大警示!
當然,眼下還只是聽到酒協的一面之詞,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消協也應主動出聲,而不是坐視不管。(李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