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山東省政府辦公廳下發《山東省見義勇為獎勵和保護條例》,12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要求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部門會同見義勇為基金會或者見義勇為協會,建立、完善對見義勇為人員的回訪制度和長期跟蹤服務制度,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對見義勇為人員的各項優惠待遇。同時要求見義勇為受益人應當對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家庭成員表達謝意、予以慰藉。(11月7日《東方早報》)
知恩圖報本來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如今卻不得不在條例中做出強制性的規定,這不能不説是時代的悲哀。面對現實,出臺這樣一部條例值得肯定。但願這一條例的頒布實施,能夠喚起人們沉睡的良知,讓見義勇為和知恩圖報重新回歸到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來,成為一種時尚。
有道是:見義勇為當鼓勵,政策條例很給力。從此英雄不流淚,弘揚正義樹正氣。另有詩為證:山東條例鼓正氣,見義勇為有底氣。知恩圖報才義氣,從此社會多浩氣。(文/鹿臺一卒 詩/提恩暢 劉縣生 題/何宇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