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運輸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停車設施建設到位的前提下,以後買車可要求提供可以停車的證明,以緩解停車難。相關官員認為這是一個發展的趨勢。(10月31日《北京日報》)
在與汽車相關的各種限制措施已讓公眾神經高度敏感的背景下,出自官方的“憑停車證明購車是一個發展趨勢”之説,自然會成為關注的焦點。人們為什麼覺得趨勢之説很不靠譜,我以為主要在於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與巨大的需求相比,目前車位的“生産力”根本無法期待,供求關係的傾斜,極易釀成新的不公,成為一塊腐敗的新土壤。在供求關係極難緩解的情況下,就妄談“憑停車證明購車”作為趨勢來認識,實在有些一廂情願。此外,停車證明由誰開具?由誰來監督?如果把這些問題放在目前的法制環境、道德環境中觀照,又有幾個人能放心?
二是如果搖號購車與憑停車證明購車兩道門檻並行,公眾難以承受二者迭加的焦慮之痛。搖號購車,當前的中簽率只有1—2個百分點,如果再加停車證明這個門檻,人們的無奈可想而知。人們焦慮的不僅是購車機會越來越小,更多還是擔心不公平。如果現有存量汽車遠遠沒有達到“一車一位”,而只對未來車主要求“買車之前先有車位”,就很難讓人服氣。此外,公眾一直呼籲搖號購車以家庭為單位、有車家庭和無車家庭以不同的中簽率分批搖號,政府卻始終沒有實質操作。這些體現公平、公正的人性化舉措無人響應,反而對增加限制門檻興趣很大,無疑會增加百姓的焦慮情緒。
在緩解交通擁堵的努力中,政府當前最該做的事,是以半公益、半市場的思路,加大立體停車産業的扶持開發,先解決目前存量車的車位問題,並通過類似的規範,讓用車成本的價值規律,來決定消費者的購車、養車選擇。起碼也應該反思一下,憑停車證明購車的政策,曾實行過幾年又取消了,其中的不合理、不可行之處到底是什麼?現在重提此事,此前不合理、不可行的條件是否已不復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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