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 作
近日,一篇《最受侮辱的捐款》網帖引發關注。一位自稱雲南大理州鶴慶縣小學老師的網友表示,她和同事到縣民政局交學校給彝良地震災區的募捐款,卻被民政局工作人員拒收,並責怪零錢太多不好數、嫌捐的錢少,還“辱罵”她們。鶴慶縣民政局日前證實拒收捐款屬實,“已批評教育了當事的財務人員”。(9月28日《雲南資訊報》)“1元不嫌少、1萬不嫌多”早已是人們耳熟能詳的勸募用語。這實際上告訴我們,慈善捐贈的真正價值意義並不在於數額多寡,而在於公眾的參與;評價衡量慈善境界的真正標準也並不僅在於捐多捐少,而在於內心是否有愛。鶴慶縣民政局以“零錢太多、錢少”為由拒收捐款的做法表明,當地民政部門其實並不懂得去珍惜、善待捐贈背後的愛心。
從公共服務的角度審視,作為主管慈善事業的民政部門,公然拒收送到府的震災捐款,這種做法與警察面對犯罪行為拒絕出警、醫生面對傷情病患拒絕接診並無二致,影響極其惡劣。
不久前,知名企業家、慈善捐贈人黃怒波就曾直言,“現在官辦的慈善機構,捐錢好像還得求著他們一樣,我已不信任”。鶴慶縣小學老師在民政局“最受侮辱”的捐贈經歷,不正是對“捐錢好像還得求著他們一樣”的官辦慈善機構的生動詮釋?
到府捐款不僅“好像還得求著他們一樣”,甚至還可能因“捐得少”而飽受“侮辱”,鶴慶縣民政部門工作人員拒收捐款的底氣究竟從何而來?究其根本,在於政府機關裏的庸懶散作風在作祟。聯繫人們在政府機關常常遇到的“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經歷就會發現,像鶴慶縣民政局這種拿“零錢太多”説事的拒收捐款做法,其實一點都不離奇反常,而正是時下公務生態、官僚積習中十分常見的景觀。不接收捐款、少接收捐款,一來並不影響這些公職人員的工資收入,二來拒收捐款也沒有人對其進行問責,他們當然怎麼方便怎麼來,理直氣壯地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