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全國小型車輛將迎來首個高速公路節假日免費通行日。據9月12日《第一財經日報》報道,截至目前,仍沒有任何一個省份明確出臺機場高速是否免費等相關細節措施。與此同時,部分路橋公司抵觸情緒依舊,福建省一名高速公路公司高層人士表示:目前並未收到地方相關部門的正式通知,等收到正式通知後再研究要不要免費。(詳見本報今日15版)
眾所週知,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實施方案,是由交通運輸部、發改委、財政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聯合製定,並經國務院批准出臺的。隨後,交通部發佈了“緊急通知”,明確了小型客車實行免費通行的時段和免費通行車輛的範圍,並且就交通疏導、資訊發佈和應急措施等方面做出了具體規定。顯然,交通部的該通知本身就是一份實施細則,地方政府層面只需要認真執行,無需額外出臺實施細則。
因此,“尚未有一個省份明確出臺實施細則”的媒體指責,也許本身就是一個偽問題:既然相關部委規定的已經如此詳細,地方認真準備落實即可,何須多此一舉出臺實施細則呢?事實上,國務院文件中唯一留給地方自主決定的就一個內容,那就是機場高速是否免費由地方決定。除此之外,我不認為地方還有出臺任何地方版細則的必要,一方面,高速路節假日免費本身並不是一件特別複雜的事情;另一方面,也根本沒有討價還價和因地制宜的商量餘地。
地方路橋公司表示,“目前並未收到地方相關部門的正式通知,等收到正式通知後再研究要不要免費”。其實,這只是路橋公司一廂情願的抵制狠話,節假日免費根本不存在任由其“研究”的空間。自從國務院文件公佈,節假日免費就已經是成文的法規,並不需要具體通知到每個路橋公司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地方政府或路橋公司膽敢有法不依、有規不遵,不僅小客車司機到時可以拒絕繳費,相關部門必然也會對這種公然對抗的行為做出懲罰。
當然,節假日免收通行費,無異於從路橋公司身上割肉,他們肯定不會樂意,會有抵觸情緒,這是可以理解的,但這也提醒聯合製定節假日免費通行文件的相關部委,要確保該優惠政策不打折扣地落實,在切實做好與收費公路經營者的溝通工作之外,有必要制定嚴格的罰則以約束路橋公司。
事實上,路橋公司應該心知肚明,關於高速擁堵時應該免費放行,國家和地方法規都有明文規定,只可惜因為可操作性不強而始終未能得到有效執行。現在,國務院文件已出,路橋公司不去積極準備,反而抱著僥倖心理,等待地方交通部門的最後通知,實在很荒謬;對於地方政府而言,負有落實節假日免費通行新規的直接責任,理當表現得更為積極主動,是否出臺實施細則不是問題的關鍵,不折不扣地落實才是真正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