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屆中國公益慈善項目交流展示會最近在深圳召開,會上發佈了2012年《慈善藍皮書》。藍皮書的分析顯示,中國的民間外援預計將超出境外捐助。但同時,國內捐款的流向仍存在失衡,最需要幫助發展的一些項目明顯獲捐不足。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的社會形態出現了積極的變化,民間慈善事業重新獲得了生長空間。以前,我國對國外受災的捐贈,通常都以政府援助的形式出現。現在,我國民間對外捐助直線上升,這一方面説明我國民眾正在富裕起來,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國的慈善事業已經打破了由政府包辦的格局,民間慈善事業開始形成規模。
但是,我國的民間慈善儘管已經有了很大的規模,卻仍然存在較多的問題,《慈善藍皮書》認為,最主要的就是捐款流向失衡,一些“最需要領域”很少得到捐助。
民間慈善出現的這種失衡,與政府在這些領域的投入失衡相一致,這也曲折地反映了民間慈善存在的不足。按理來説,民間慈善應該滲透于政府關注不夠的領域,也就是説它最需要做的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錦上添花”。我國的民間慈善在很大程度上受政府投入的潛在影響,忽略了“個性”。
需要指出的是,我國的民間慈善在結構上是以企業為主,個人的慈善行為只是起零敲碎打的作用,這也是造成我國民間慈善捐助領域失衡的一個重要原因。企業參與到捐助行列,可以保證慈善力量的壯大,但在我國,企業捐助的大頭是國企,國企在很多場合一擲千金,但也能為企業高管帶來某種利益,比如在教育領域開展工作的企業基金會在數量上遙遙領先,企業高管則搖身一變成為大學的兼職教授。這種捐贈與民間慈善所應體現的不圖回報的精神已經不完全合拍,也影響了人們對慈善的信任。
中國的民間慈善事業還在發展之中,還有許多問題需要解決。發展民間慈善事業的一個關鍵問題是,政府對其如何進行管理?這已是一個超越慈善的話題,它牽涉到政府的社會管理。如果政府一定要通過某種官辦機構將民間慈善納入管理序列,那麼首先需要樹立起官辦慈善機構的公信力。另外,中國的民間慈善事業要想出現大的發展,需要政府在社會管理方面提供更寬鬆的環境。(周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