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穩妥”是我國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淮安市此次對官員財産公開申報制度的探索可謂體現了這一要求,因而儘管其成效有待檢驗,但這一思路是應予鼓勵的
江蘇省淮安市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正式出臺了《關於同步公示擬提拔幹部財産的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決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對淮安市、縣兩級擬提拔鄉(科)級以上幹部全部實行財産申報公示。對不按規定要求進行財産申報公示的地區和部門,要追究主要領導及有關人員的責任。據了解,具體操作細則尚在研究制定中。此外,幹部財産公示的內容暫不對公眾公開,只在內網公示(7月17日《現代快報》)。
在國內一些地方推進官員財産公開申報屢遭擱淺之際,淮安市再次推出相關舉措進行探索值得肯定,且其一些具體做法也可圈可點。
推進財産申報和公開制度的落實是防止幹部貪污腐敗的重要措施,有利於為反腐倡廉構築根本性的制度保障。但客觀上,這一制度建立和落實面臨的現實環境無疑是複雜的,包括官員財産公開申報本身量多面廣較為敏感、社會公眾法治意識尚有很大提升空間、我國銀行金融和個人徵信等諸多方面法規制度尚存欠缺等等。這使得官員財産公開申報的建立應該積極而又穩妥,既必須堅持推進,又不能過於冒進。如果在建立和落實這一制度方面始終無所作為裹足不前,勢必有悖於民眾強烈呼籲,不利於反腐倡廉;但如果採取過於冒進的舉措試圖一蹴而就,則可能遭遇“水土不服”,反而損傷民眾信心和熱誠。
淮安市此次在出臺相關舉措時,事先進行了廣泛充分的調研,同時確定幹部財産公示主要針對擬提拔官員,且暫時只在有限範圍內進行。誠然,這種“有限範圍公開”仍然不符合部分公眾的熱切期待。例如,公眾認為這“還是怕曬太陽”,是“自己公佈給自己看”,甚至是“內部炫富”,認為官員財産公開申報理應向全部民眾徹底公開。但事實上,這種“有限範圍公開”恰恰是積極而又穩妥的。説它“積極”,是因為它畢竟在推動官員財産公開申報上又邁出了一步,且明確規定拒不落實公開申報制度的要追究主要領導及有關人員責任,態度比較堅決。儘管只在一定範圍內公開,但這個範圍內的人恰恰是官員的同事、熟人等,他們比起一般公眾更有可能了解官員的實際生活狀況,因此公開申報財産對相關官員仍然能夠起到一定的監督約束作用,是有積極意義的。
説它“穩妥”,是因為它盡可能地減少了制度建立和推行的阻力以及或許會帶來的副作用。暫時只要求擬提拔官員公開申報財産,不僅減少了現階段推進官員財産公開申報的工作量,而且有利於排除某些既得利益者的擔憂和干擾,使這一制度有逐步建立和推廣的可能。“有限範圍公開”則可以避免因相關資訊借助網際網路等傳媒過度傳播,如果因為有些官員財産公開申報資訊在網上引起過多爭議、炒作則相關部門將疲於應付,制度公信也難以建立,反而會打亂建立健全官員財産公開申報制度的既定步驟。所以,儘管所有官員都公開申報財産、官員財産公開申報資訊充分向公眾公佈等是最終目標,但在制度草創時期,淮安市的這些操作方法無疑具有合理性。
“積極穩妥”是我國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淮安市此次對官員財産公開申報制度的探索可謂體現了這一要求,因而儘管其成效有待檢驗,但這一思路是應予鼓勵的。就各級各地政府部門而言,既要防止片面強調“穩妥”而不夠“積極”,也要防止過於“積極”而失之“穩妥”,這樣才能使官員財産公開申報制度逐步得以建立健全,進而取得實際成效。就社會公眾而言,要充分認識當下中國現實的複雜性和改革的艱巨性,既要努力推動政府部門增強深化改革的積極性,也要善於給予相關改革以適當“穩妥”的空間。唯有如此,才能實現民意和政府的良性互動、改革和現實的密切銜接,使“漸進式改革”得以“漸進”。(龍希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