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盜網能否防得住一紙強拆令

時間:2012-07-16 12:59   來源:武漢晚報

  四川大英縣最近遭到多名網友發帖質疑,指政府以“城市亂象治理”為名,“一刀切”拆除居民防盜網,拆除費用由民眾自己承擔。

  縣政府對此有回應,拆除防護欄是為了城市形象更美麗,並已決定“臨街面的防護欄必須拆除,非臨街面的提倡和鼓勵拆除”——從政府回應看,此事基本坐實。而到了13日,大英縣表示,拆除防盜網是經科學論證後做出的一項正確決策,不管遇到多大的阻力,都要繼續開展下去,必須有壯士斷腕的勇氣。已經有公職人員因不拆除被停職。

  説實話,我也覺得防盜網不好看,遠遠看去,像一個個鳥籠,而且據説有小偷可以一個一個攀岩似的爬上去,很是方便。但防盜網大家都在裝,起碼護得自家安全,可以預防小孩跌落,還可以種些花花草草。

  所以問題就來了,我覺得難看,一點沒有現代化小型城市的時尚感,拆!你覺得用著心裏踏實,不拆!到底是拆,還是不拆?

  2007年國內的盛事之一是《物權法》的頒布。《物權法》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很顯然,防盜網屬於後者。什麼人有權拆防盜網呢?共同管理者,顯然是小區共同住戶,房屋共同住戶,且是協商解決。所以有時候物業代表小區共同利益時可以提出要求,共同解決,但法律指向,一紙政令尚無權強拆防盜網,更不用説要住戶自負經費了。

  但是假如市長存心想讓城市更美觀,一心想拆防盜網怎麼辦呢?辦法是有的。一是強化治安,讓居民拆了防盜網也能安心睡覺。二是辦法變通,比如有住戶就是擔心嬰幼兒跌落,可以裝隱形網。三是拿出方案徵求意見,即與居民協商解決。四是承擔其中發生的經費。換句話説,想拆可以,但是不能傷害物體所有者的權利,不能違背所有者的意願而強制干涉——這本身也是物權法頒布時的要旨。依法行政的政府應當懂得,政令是在法律框架之內的,超越法律條文的政令,就不是合法行政。

  其實,近來各個城市“扮靚”的法子並不少。上海在幾年前曾經政府出資買花,居民陽臺養護,那條街後來果然美麗不已。也有倉促的,南京曾在高速公路兩邊粉刷臨街墻面,被指面子工程,廣州曾準備拿15億造機場周邊,以求“空中俯瞰,錯落有致”,市民對此直呼反對。

  總的來看這些城市對美觀的追求,有些是施政技巧的高低,但至大英縣這“一紙強拆令”,是否屬於依法行政的範疇,值得關注。(魯珊)

編輯: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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