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綜合治理的三重路徑

時間:2012-06-15 10:44   來源:法制日報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重,食品安全是關係全局、影響重大的民生問題。在我國食品産業基礎薄弱、量大面廣,整體素質不高、生産經營管理不規範,監管體制、法規標準不完善,監管執法力量不足、食品安全事故頻發的背景下,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可以説怎麼強調都不過分。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6月13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會議明確了今後一個時期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務,包括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構建全程覆蓋、運轉高效的監管格局;嚴格食品安全監管,建立健全嚴格的食品退市、召回和銷毀管理制度;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構建群防群控工作格局等等。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重,食品安全是關係全局、影響重大的民生問題。在我國食品産業基礎薄弱、量大面廣,整體素質不高、生産經營管理不規範,監管體制、法規標準不完善,監管執法力量不足、食品安全事故頻發的背景下,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可以説怎麼強調都不過分。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從七個方面部署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各級政府採取有力措施,儘快解決當前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問題,這是對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的一次高規格動員,也是對公眾高度關注食品安全作出的積極回應。

  具體來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的七個方面的主要任務,主要涉及三個層面。第一是食品生産經營者對食品安全的主體責任。生産經營者是食品的製造者、銷售者,理所應當對食品安全承擔最主要、最直接的責任。這是食品安全工作的源頭和上游,是食品安全責任向下游環節擴展、延伸的基礎條件。在這個層面上,從建立健全嚴格的食品退市、召回和銷毀制度,嚴防不合格食品繼續在市場上流通,到加大對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懲戒力度,著力解決違法犯罪成本低導致的“屢罰屢犯、屢禁不止”亂象,再到建立食品企業安全信用檔案,推動食品行業資訊公開,為誠信者創造良好發展環境,都是為了落實食品生産經營者對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督促生産經營者嚴格遵守相關技術規範和法律法規,從源頭上保障食品安全。

  第二個層面是監管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對食品安全的監管責任。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對食品安全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對提高食品安全執法監管水準、加強監管實效,具有十分迫近的現實針對性。比如“構建全程覆蓋、運轉高效的監管格局”,就是要求食品安全監管不能存在明顯的漏洞和死角,要在生産、銷售、服務的每個環節上進行全程監管和無縫銜接,不給違法犯罪行為以可乘之機。要實現這個監管目標,不但要充實和強化相關部門特別是基層監管執法力量,更要大力提高監管執法人員的作風素質、業務技能和工作水準。為此,需要依照刑法修正案(八)增設的“食品安全瀆職罪”等法律法規,對因消極怠惰、玩忽職守、濫用職權造成嚴重後果的監管人員,嚴格追究黨紀政紀責任和法律責任以至刑事責任,以此向食品安全監管者施加更嚴明的責任約束和更沉重的責任壓力,並通過監管者將約束和壓力傳導到食品生産經營的各個環節,推動從源頭上保障食品安全。

  第三個層面是社會公眾在參與食品安全綜合治理中積極行使權利、履行責任。食品安全事關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和長遠利益,每個人都有動力、有責任以實際行動參與進來。“人人有責”在這裡不是一句大而不當的空話,也不是以“人人有責”淡化政府責任的藉口,而是凸顯了公眾參與食品安全治理的廣泛性和可行性。比如,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大力推行食品安全有獎舉報”,一些地方已經初步形成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對舉報者的獎勵最高達到30萬元,實踐證明效果不錯。今後要進一步完善舉報受理、查證機制和舉報人權益保障機制。同時還要明確,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綜合治理,既要用投訴舉報、“消費投票”對食品生産經營者進行監督,也要對政府部門的監管執法工作進行監督,在許多時候,後一項工作尤為不可缺少。

  在國務院部署的七個方面工作格局中,從上述三個層面“三管齊下”,我國食品安全工作將形成強大合力,促進食品安全形勢不斷好轉。潘洪其

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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