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公益場所稀缺而呼籲
不少市民反映,在珠海,能讓孩子們盡情玩耍的免費遊樂場所並不多,供兒童活動和接受科普教育的科技館、青少年宮等公益性質場所“幾乎沒有”。(5月31日《珠海特區報》)
孩子要玩,首先要有場所,一方面公益性兒童活動場所太少,另一方面收費太貴。兒童玩耍的遊樂設施絕大部分都是收費的,少則5元,多則10元,甚至高達幾十元。這種困境,也是許多城市孩子要面對的。 (王軍榮)
為保護兒童用品而立法
北京消費者協會對北京、上海等七省市47家企業生産或經銷的63種童裝進行檢測,發現21種兒童服裝存在品質問題,被判定為不合格産品。(央視《每週品質報告》)
出於對資本逐利的最壞揣測,僅有標準遠遠不夠,僅僅保護嬰幼兒也遠遠不夠,有必要對所有兒童用品都進行立法保護。“龍有逆鱗,觸之必死”。也許只有法律高壓線,才能夠讓商家産生敬畏感,從而最大限度地保證兒童用品的安全,保護兒童這個我們最需要保護的群體。(毛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