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紅基會下屬“仁愛基金”被曝向陜西大型國企和地級市老幹局捐贈上萬輛劣質自行車。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回應稱,主持這次捐贈的時進龍是聘任的志願者辦公室主任,但已經到期。(4月27日大洋網)
“單位的壞事,都是臨時工幹的。”此番捐贈爆胎自行車事件,終究還是未能跳出這個被許多單位用濫的“應對套路”。倘若紅基會所承認的,確是屬實,紅基會不過擔個失察之責。 試問,紅基會,你究竟還有多少這樣的“到期臨時工”?
其實,捐贈亂象,首先就是管理上的亂象。這既包括對工作人員的管理,也包括對善款的管理。對外稱700元的自行車,實際造價不過一二百元,騎不到兩天就爆胎,令人懷疑紅基會與提供該批次自行車的商家是沆瀣一氣的,主持這個捐贈的、或者下達這個捐贈指令的相關人員,涉嫌吃回扣。捐獻不是目的,目的是將一筆基金揮霍,變為己有。所以才不看受捐對象,不考慮捐贈的物品對受捐對像是否有用。錢花了,接下來,東西你扔進太平洋也沒人管。垃圾是需要丟棄的,這是常識,而執意要贈人,只證明這贈人心腸不太善良。
“到期的臨時工”顯然不是在做慈善工作,而是有“效忠”的意味。對此,我們追究紅基會的罪責,豈是他們一句“我們監管有問題”能開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