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網10日發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高中學生上下學不納入校車服務範圍,幼兒入園也以保障幼兒就近入園和由家長接送為原則。(新華社4月10日)
應該説,上述規定是符合幼兒和高中生不同的年齡及身體特點的。不過,《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附則規定,對確因特殊情況不能由監護人或者其委託的成年人接送,需要使用車輛集中接送的,應當使用按照專用校車國家標準設計和製造的幼兒專用校車。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六十條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規劃幼兒園佈局,方便幼兒就近入園。入園幼兒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委託的成年人接送。
欲就近入園,就須先保證有幼兒園。可我國不少地方缺少幼兒園,就是去較遠的區域入園也是一種奢望。教育部公佈的2010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指出,2010年前教育毛入園率達到56.6%。以北京為例,到2015年,北京適齡入園兒童會達到45萬人左右,缺口達6868~9868個教學班,即便按照目前每年增加300個班級的速度,也根本無法滿足需求。
前不久公佈的《北京市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歸納了當前的幼兒園問題,一是學前教育資源總量不足,“入園難”問題比較突出,戶籍適齡兒童入園需求尚未得到完全滿足,常住適齡兒童學位缺口較大,師資供給不足;二是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的學前教育資源分佈不均衡,住宅小區幼兒園配套建設不到位,農村幼兒園基礎薄弱,局部地區“入園難”和入公辦園難的問題更加突出;三是幼兒園運作成本日益增加,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明顯偏低,現有投入不能滿足其正常運作和發展需要,部分幼兒園存在收費不規範的行為;四是城鄉接合部地區無證辦園在安全、品質等方面問題突出,在學前教育資源總量不足的情況下,治理難度很大。這些幼兒園問題具有相當普遍性,在北京之外的城市可能更為嚴重。
目前,學前教育並沒有納入我國九年制免費義務教育的範疇。為彌補學前教育發展的短板,就需政府不斷大幅度地加大教育投入。據悉,“十二五”期間,中央財政擬安排500億元,重點支援中西部地區和東部困難地區發展農村學前教育。500億元,對於急需入園的龐大幼兒群體來説,顯然是杯水車薪。當前,我國已經有了義務教育法、職業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只有學前教育沒有立法。儘快立法,確保學前教育的重要地位,以及財政投入的法治化,綜合監督的制度化,這是緩解入園難入園貴的基本前提。
當然,即便財政投入到位了,也應真正合理佈局幼兒園,別讓就近入園成為一種奢望。曾經,一些地方片面理解撤點並校,導致眾多中小學生不得不歷經長途讀書,由此徒增巨大風險甚至事故頻發。這樣的教訓不能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