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爾濱市下發《加強和改進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文件規定,對打拐解救出來的流浪未成年人、嬰幼兒和經2年以上仍搜尋不到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流浪未成年人,要按戶籍管理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為其辦理戶口登記手續。 (4月3日中國青年報)
為2年以上仍搜尋不到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流浪未成年人辦戶口,折射政府以人為本破解民生難點的良知與責任,令人感到溫暖。這些特殊的孩子有了戶口,就有了“家”,就學、就業以及生計問題就可能有著落。但是,有戶口只是第一步,因為它還是書面意義上的“家”,要解決吃飯、入學、就業等現實問題還需更多的政策關懷。否則,懷揣戶口本一樣乞討和流浪。
的確,城市街面上的流浪者與困難群體更容易刺痛眼球,震撼心靈。向輕生男子喊話,殘疾乞丐李曉輝一夜成名,被譽為“最美麗的乞丐”。為此,舟山民政部門的資助他回到家鄉,當地政府為其辦理了殘疾證,也給他父母辦了低保。渦陽縣72歲的李顯梅老人,在兒媳離家兒入獄後,淩晨載著6歲孫女掃大街,被媒體關注後渦陽縣相關部門向老人承諾,對祖孫倆的救濟政策儘快落實。如果他們不是在街面上流浪和討生活,不是在街面上做出感動社會的義舉或袒露極端境遇,他們的生態可能一時還難以引起政府的重視。為失依少年辦戶口,還需要救助體系的接力,如果地方政府救助上投入不足,僅僅為他們辦個戶口,除了戶籍固有的福利之外,一切都無依無靠,其結果可能與救助流浪者的“國家行動”所要達到的目標相距甚遠。
“我想要有個家,一個不需要華麗的地方……雖然我不曾有溫暖的家,但是我一樣漸漸的長大,只要心中充滿愛,就會被關懷……”讓被家庭拋棄的流浪者擁有戶口,要防止做表面文章,甚至異化為看上去很美的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那樣,流浪者的生存訴求得不到務實的回應,弱勢群體得不到真正的救助,未成年人的權益得到不到妥貼的保護,這一事關社會和諧穩定事的民生大計將會懸在空中。因而,政府的溫暖不是短暫的愛,應始終在路上,與弱勢群體相伴相隨。
必須加大公共財政的救助投入,將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確保及時、足額撥付到位,切實保障流浪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醫療、安置等工作的順利開展。在設施和人員上落實到位,區別不同情況進行個性化救助。對無依靠的嬰幼兒,安置到社會福利機構撫育;對暫時搜尋不到父母或監護人的流浪未成年人,通過救助保護機構照料、社會福利機構供養、家庭寄養等方式予以妥善照顧,要保障經費的及時撥付;有病的看病,該上學的上學,能就業的培訓。還要鼓勵社會力量通過慈善捐助等多種方式參與救助。總之,只有將無依流浪者納入政府救助體系,才能讓他們真正擁有一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