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煙墩山因出土國寶級文物宜侯夨(c岢)簋(gu)而聞名,這裡的宜侯古墓也被列為省文物保護單位,路邊豎著一塊江蘇省文物保護單位“煙墩山墓地”的大理石碑。可現在的宜侯古墓已經慘遭人為破壞,一座新墓赫然葬在“古墓”中間,看上去剩下的半個“古墓”成了這個新主人的“靠背”。此事被熱心網民爆出後,鎮江市博物館等相關部門陸續趕到現場對遭破壞古墓遺址進行勘察,一些負責人還向記者表示要進行追查並嚴肅處理(3月29日《揚子晚報》)。
這座有著3000年曆史的西周諸侯王古墓已被列為省文物保護單位,而且還豎起了標識,可見在形式上已經得到了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不過在這種“高度重視”之下,還出現了如此慘劇,就不免讓人心中産生出些許疑問:他們是否真的重視這座古墓呢?其實文物管理遠不止隨隨便便立塊碑文那麼簡單,真正要做的是一種長期的護養與關注。馬馬虎虎地豎個牌子就撒手不管了,這比不作為還更可怕,反倒為一些對此心懷不軌者指引了方向。
更讓人詫異的是,這新墓都蓋得差不多了,事情被熱心網民爆出後,作為“家裏大人”的相關部門才站出來“吆五喝六”。如此看來,這千年古墓怎麼感覺都像是“後娘養的”,被人家給“打殘了”還得靠“外人”給申冤,等到事兒鬧大了“家裏大人”才出來喝止,簡直是悲哀到了極點。
古墓遭破壞,究竟誰之過?我國文物保護法中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古墓的直接破壞者必須得到應有的懲罰。而在另一方面,法律中也明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市、縣級人民政府劃定必要的保護範圍,作出標誌説明,建立記錄檔案,並區別情況分別設置專門機構或者專人負責管理。”如此看來,相關部門逃不了干系,他們事後的大力查處最多算是“亡羊補牢”。
文物保護需要喚起整個社會的共同努力,其中熱心網民就是很好的一面旗幟。而另一方面,還得提醒一下當地相關部門,切實履行自身的文物保護職責,當好文物的“守護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