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慧卿/畫
多年前制定的公交車超載標準被公眾質疑不合實際。根據1987年國家頒布的《機動車安全運作技術條件》,城市公共汽車按每人0.125平方米核定載客數,也就是1平方米內,只要不超過8人就不算超載。而事實上,公交車再擠,1平方米也很難擠下8人,因此再擁擠的公交車都算不上“超載”(2月13日《鄭州晚報》)。
根據1987年國家頒布的《機動車安全運作技術條件》,公交車每平方米允許站8人。這個標準在25年前實施效果如何不得而知,但依照今天人們的普遍身材來看,可謂是望塵莫及。曾有人做過實驗,在平地上畫個1平方米的正方形,讓8位有胖有瘦的男女站進去,彼此相互抱團才勉強站立。而在公交車上,乘客往往都是大包小包,又不可能親密無“間”,肯定有人被自然擠出圈外,因此公交車再擠也不會超載。
當超載標準高到了天花板上,車廂內的擁擠不堪也就成了浮雲。只是,名義上的不超載屬於自欺欺人,現實中的感受才是冷暖自知。
“再擠也不超載”的公交標準,至少有三宗罪:一是增加治安犯罪概率。公共汽車普遍擁擠,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期,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幾乎是零,這給小偷下手作案提供了可乘之機,甚至也給性騷擾者提供了充分的理由去貼近異性。二是降低行車安全系數。公交超載不僅僅是乘客乘坐不舒適的問題,還會增加駕駛員操控和乘客緊急逃生的難度。2009年“6.5”成都公交大火燒出城市公交之弊,事發的公交車核載75人,可當時車上卻有120人。三是影響公交事業發展。每平方米站8人的“國標”,映射出僵化的管理思維,進而形成現在的公交車運力還“寬裕”的幻覺,有關部門也就有了藉口減少公共投入,對公眾完善公交的呼聲置若罔聞。
現在,各地都在倡導“公交優先”。公交優先就是百姓優先,優雅乘車,舒適出行,是廣大群眾應該享有的國民待遇,也是公共交通管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倘若乘客乘坐公交車變為一種折磨,那麼所謂的公交優先也就只能是政府的一廂情願,於民眾口惠而實不至。因此,期待“再擠也不算超載”的公交標準儘快修改,進而引導各級政府正視公交困局,加大公共投入,提高公交運力,改善超負荷運轉現狀,讓乘坐公交出行真正成為一種享受。(張楓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