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可以“相加”?望遠鏡等同於天文臺?五穀與糧食有何區別?這樣的雷人問題和明顯錯誤,竟然出現在今年上海教育部門編撰的全市統一寒假作業中,令學生和家長如墜霧裏。(2月1日《新民晚報》)
在我印象中,這已經不是媒體第一次報道寒假作業出錯了。作為教師,我也遇到過寒假作業出錯的情況。
一般來説,圖書出錯在所難免,只要附上勘誤表之類予以更正,讀者也能夠諒解。即使沒有勘誤,如果不影響閱讀,大多讀者也都懶得追究。但教科書以及教輔資料這樣使用對象基本是中小學生的出版物,出錯恐怕就難以叫人接受,更不要説竟然出現多處相當明顯的低級錯誤了。説這是誤人子弟就有點輕描淡寫了,我則認為出版這種錯誤連連的教輔資料簡直連起碼的職業道德都沒有,是不是違犯出版業相關規定,也很可疑了。
所以,現在有幾個問題需要弄明白。首先,對這種有錯的寒假作業或者教輔圖書該怎麼處理?難道就這樣讓學生吃啞巴虧算了?法律應該給學生個説法了,要讓青少年感受到法律的保護。其次,編輯以及出版單位肯定應該負責,但究竟該怎樣負責?我建議出版商自覺全部召回這種錯誤百齣的寒假作業或者教輔圖書,才能表明承擔責任的勇氣。如果出版商不肯認帳,圖書出版監管部門完全有理由依法追究有關出版商的法律和經濟責任。此外,這種寒假作業是怎樣到了學生手中?審批單位以及銷售部門或者個人難道不也應該承擔相應責任嗎?
假如這種寒假作業或者教輔圖書不能被召回,而且沒有人為此承擔責任,仍然是小學生落了一肚子委屈卻無可奈何,他們對這個社會將有個怎樣的認識?類似問題已經夠孩子們眼花繚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