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藥實名制”是粗暴權力僭越

時間:2011-12-29 13:35   來源:濟南日報

  近日,福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購買緊急避孕藥須實名登記。有網友質疑這一規定可能洩露公民隱私。福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稱,作出這一規定是為了貫徹國家的要求,也是擔心有人濫用緊急避孕藥品。(12月28日中國網報道)

  行政監管之手已經伸到了民眾隱秘的私生活,讓人尷尬更是讓人惶恐。對避孕藥品的使用,民眾本應有自主選擇的權利,如今卻要以實名登記的形式受到監控管理,公民隱私權在僭越的權力面前蕩然無存。生育權乃天賦人權,最重要的體現應該是:有選擇是否生育的自由。

  據説福州祭出購買緊急避孕藥實名登記措施的目的,是為了集中整治“兩非”(即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非醫學需要的人工終止妊娠)。但是公共管理不能模糊了公域與私域的邊界,更不能擅自僭越去干預和介入民眾的私域生活、侵犯公民權益。這也是管理者應該遵循的行政倫理。然而在國家六部門聯合下發的《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面前,當地管理部門眼裏只有上級要求的目標和目的,為了“監管需要”罔顧行政倫理和民眾權益。

  對於侵犯民眾隱私的質疑,當地管理部門認為“一般情況不會外泄”,卻沒有為之制定相應保護措施。為了“監管需要”,將民眾的隱私權置於洩露的險境,卻只能依靠“藥店自律”這種不靠譜的方式,去堵住其打開的隱私洩露的豁口,這無疑是對民眾權益的漠視。當前的行政管理存在著這樣的“制度陷阱”——— 為了管理的便利或者保障某種權利而侵犯公民其他權利。這種陷阱的出現,最重要的恐怕還是對民眾的權利缺乏敬畏,否則就不會任由制度漏洞存在而不管。

  管控不能代替管理,由於公權力過度迷信和依賴威權的力量,所以才會有生硬的制度措施。整治“兩非”固然是社會管理的需要,卻不能“剜肉補瘡”,而應該深挖“兩非”産生的根源,通過多方面的約束和平衡達到治理的目的。出臺購買緊急避孕藥需要實名登記的規定,是行政權力對民眾私域的野蠻介入,但民眾顯然沒有義務為他們達到管理的目的而犧牲法律賦予的權利。如果這項制度對公民的權益造成隱私洩露的傷害,可沒法“緊急避孕”,行政管理武斷粗暴必定帶來廣泛的權利傷害。唯有公權力敬畏民眾的權利,才不會魯莽地冒犯公眾的私域生活。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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