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惠幸服裝整理有限公司青島開發區分公司員工嫌中秋節過節費太少惹怒總經理,公司開了1米高“小門”讓員工進出。10月份,公司以“試圖藏匿盜竊服裝未遂”為由將因懷孕未“鑽洞”的譚女士辭退。對此,律師稱讓懷孕女工天天“鑽洞”侵犯人權。該公司稱,那天車間門鎖壞了,“鑽洞”是特殊情況。(12月21日新華社報道)
公司有大門,卻是關閉的;1米高“小門”卻開著,近百名員工天天上下班“鑽洞”。原來是因為有員工嫌中秋節過節費太少,結果惹怒總經理,於是大門緊閉、新開“狗洞”,每天看著員工彎腰“鑽洞”上下班,或許能滿足其病態的心理,哪管員工天天“鞠躬”出入公司,人格尊嚴被踐踏成泥!更變態的行為還不止於此。譚女士懷孕在身,不願鑽“狗洞”,結果被以“盜竊未遂”為由辭退。這是明顯的違法!
因為員工抱怨過節費少,就讓他們“鑽洞”上下班,可見這位總經理是多麼矯情、心理多麼變態!員工“不聽話”就辭退,可見這位總經理是多麼驕縱跋扈!在他眼裏,哪有什麼他人的人格尊嚴與法律的權威?資本的有恃無恐、人性的泯滅,讓我們看到資本的無良以及勞動者“話語權”的式微。
我們不禁要問,企業這種侮辱人格、違法之舉是誰慣出來的?首先是員工“慣”的。但是員工不遷就、嬌慣他們行嗎?背後抱怨過節費少都讓“鑽洞”,假如員工去維權,企業還不“吃人”啊!其次,是相關監管部門“慣”的!像這些近乎變態的整治無辜員工的做法,有關部門咋不依法干預和處置?假如每發現一起違法用工行為,就嚴肅處理一次,他們能如此囂張嗎?
近日有媒體報道,我國家族企業平均壽命不足9年、民營企業平均壽命不足2.9年。這些企業壽命之所以如此短暫,其中因素可能有很多,但是不善待員工、不依法用工肯定是重要原因之一。如果企業將員工當成工具役使,企業發展的活力和潛力何來呢?
讓員工“鑽洞”上下班,“不聽話”就開除……有關部門應該查查這些違法之舉,還給員工一個公道;企業管理者也得反思一下:不善待員工,企業發展能走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