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 作
近日,武漢市硚口區保障房被曝出現墻體裂縫、屋頂漏水等品質問題。對此,開發商承認出現品質問題,但稱房屋主體是安全、可靠的。他們稱墻體開裂是熱脹冷縮和住戶裝修時野蠻施工造成的。房管局稱只“負責驗收交付作備案”、“城建委負責品質關”,而城建委則稱“我們的監管主要是監管程式的合法化,只要程式合法,我們就認可。”(12月15日《人民日報》)
關於住房品質監管,我國有比較完整的制度體系,不僅有《建築法》、《建設工程品質管理條例》,而且還有國家建設工程有關標準、規範、規定。近年來,在原有制度基礎上進一步實施了分戶驗收,針對保障房還實行了特殊的驗收政策——— 業主先驗房,監管部門再驗收。按説,以上制度設計給保障房品質上了多重“保險”。
但在某些地方,品質保障制度要麼變成了擺設,監管部門未按規定程式驗收,開發商未拿到驗收證書就交房;要麼是變成了相關部門推卸自己責任的藉口———“監管程式合法”。武漢有關部門之所以稱“程式合法”,目的就是為了逃避責任。
保障房的品質保障來自多個方面,包括勘察品質、設計品質、施工品質、監理品質等。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可能帶來巨大的隱患。據了解,由於技術原因,驗收的很多質監程式是通過檢查樣品來完成的,監管部門坐在辦公室裏等送來的檢樣品,不出問題才怪。而這種“紙上驗收”告訴我們,不僅施工品質驗收讓人憂慮,其他環節的品質驗收同樣讓人憂慮。
人們常説的一句話是“程式正義”,程式正義又被稱為“看得見的正義”,這源於一句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也就是説,保障房驗收,不僅要符合法定程式,還要現場驗收,而且整個驗收過程要讓公眾看得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