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第二次就《環境空氣品質標準》向公眾徵求意見近日結束,共徵集各類意見1500余條,公眾普遍贊成將PM2.5納入標準,建議根據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分步實施,部分污染重、有條件的地區應在2016年1月1日前提前實施。
近一個月來,北京等城市的霧霾天氣讓人感覺污染嚴重,人們從空氣品質監測數據中,從環保部《環境空氣品質標準》二次徵求意見稿中,逐漸知曉了一個很陌生的專業術語———PM2.5(直徑2.5微米以下的可吸入顆粒物),也知道了為何在重重霧霾之下,北京市環保監測部門發佈的數據仍然顯示空氣品質為“輕度污染”,部分地區甚至為“良”和“優”。原來,環保監測部門根據現行《環境空氣品質標準》,計入空氣污染指數的只有SO2、NO2和PM10三種污染物項目,導致霧霾天氣的“元兇”PM2.5並未納入監測範圍。
PM2.5可以負載大量有害物質穿過鼻腔中的鼻纖毛,直接進入肺部,甚至滲進血液,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在一些發達國家,PM2.5數據是環境控制品質評價的一項重要指標。據悉,北京等幾個大城市幾年前已開始對PM2.5污染進行監測,獲得了系統的數據資料,但環保部門以現行國家標準及有關法規未作明確規定為由,一直沒有將這些數據納入空氣品質評價標準,也沒有正式對外發佈。
其實,在“未作明確規定”的情況下,環保部門仍然可以將PM2.5數據用於空氣品質評價參考,也完全可以對外發佈。真正的理由可能是,有關方面擔心,將PM2.5數據公之於眾並用於空氣品質評價參考,必然使“藍天”數量、“空氣品質達標率”大幅度下降,給環保部門及地方政府造成巨大的壓力。前不久,環保部部長周生賢直斥“人民群眾深受污染之害、苦不堪言,而監測數據喜氣洋洋、自説自話”的怪現狀,要求環保監測部門改進空氣品質監測標準,避免出現監測數據與群眾感受“兩張皮”。周部長的批評揭示了有關部門“自説自話”的秘密,令人警醒,發人深思。
是獲得虛高的“藍天”數量、“空氣品質達標率”重要,還是將空氣品質的真實數據告知公眾,以推動空氣污染治理重要?是保住有關部門的“面子”重要,還是維護公眾的健康重要?《環境空氣品質標準》二次徵求意見稿將PM2.5納入標準,並獲得公眾的普遍贊成,為這個問題給出了最好的答案。將PM2.5納入標準,部分污染重、有條件的地區提前實施這一標準,首先有利於推動政府資訊公開,保障公眾的環境知情權,以全面、充分的資訊公開揭示PM2.5污染的嚴重性,促使政府和公眾對此問題予以高度重視。
其次,有利於具體掌握PM2.5污染的成因,對症下藥進行綜合治理。PM2.5污染主要來源於工業製造業、燃煤、機動車,以北京為例,數量飛速上升的機動車,成了目前PM2.5污染的主要源頭。因此,北京治理PM2.5污染的關鍵,就在於加快以軌道交通為重點的公共交通體系建設,有效控制機動車數量增長,引導和推動綠色出行。每個地方、城市的情況或有所不同,可以採取不同的政策措施,有針對性地加強PM2.5污染治理。
空氣品質監測如果繼續對PM2.5視而不見,無異於掩耳盜鈴;如果繼續對已有的PM2.5數據“秘而不發”,無異於瞞報政府資訊。直面問題是治理PM2.5污染的第一步,只有敢於直面PM2.5污染的嚴重挑戰,才能有嚴肅認真地應對和治理PM2.5污染的壓力與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