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剖“強生”産品事件這個“標本”

時間:2011-11-09 10:38   來源:工人日報

  我們的安全監管標準是否過低?産品的添加劑或其他輔料成分是什麼,什麼劑量下是安全的,應該給消費者一個明確的説法。監管部門不能總是事後“補牢”,而應該事先“築墻”。應該考慮國際標準的認同問題,考慮産品監測方法的統一問題,不能讓産品品質“內外有別”。面對知名企業,我們不僅要聽其言,更要觀其行

  據11月7日《新華每日電訊》報道,美國安全化粧品運動聯盟近日發佈報告説,在美國、中國、澳大利亞、加拿大和印度尼西亞5國市場所售的強生嬰兒洗髮水中所含的季銨鹽—15物質是一種防腐劑,可通過釋放甲醛殺菌,兩年前強生部分産品就曾查出含有可能致癌的物質二惡烷。消息傳出,對化粧品添加劑安全、特別是知名嬰幼兒化粧品品牌産品安全及相關標準的關注再度升溫。對此,強生(中國)有限公司在官網上發佈聲明稱,強生嬰兒所有産品都符合各國監管機構的要求和強生嬰兒品牌同樣的高標準安全要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表示,正組織開展相關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工作,確保産品使用安全。

  強生在華銷售的嬰兒洗髮水可能含致癌物的新聞一經曝光,不少人便擔憂起嬰兒用品的安全性。對於強生聲明有評論指出,強生是執行“雙重標準”,有人認為,強生的聲明是被切中軟肋後的“抵抗”。

  按照一般的道理,如果一家企業的産品被指存在品質問題,廠家按照危機管理的程式,首先的反應應是監測産品是否真的存在問題,然後根據權威監測報告的結論,做出否認或者改進的説明。然而,面對社會各界的質疑,作為國際知名企業,一個對社會責任應有更高要求的企業,強生的做法是,在第一時間發表聲明,堅稱其産品符合監管機構的要求和高標準安全要求,顯得底氣十足。對此,我們不禁要問:強生堅稱産品安全的底氣何來?

  對於強生的底氣,我們不妨代其整理一下:其一可能是強生的産品確實符合所在國的最低安全生産標準;其二可能是一些國家相關法規中對被質疑的成分沒有硬性的禁止性規定;其三可能是有些地區的檢測方法和手段比較落後,沒有檢測出不安全成分或者根本無法檢測;其四可能是一些地區以前沒有對強生産品進行過嚴格的評估;其五也存在一種可能性,一些地方的監管部門沒有嚴格執法。

  也許強生的産品確實符合安全監管標準,也許強生的産品存在安全隱患,在權威評估結論出來之前,我們無法做出判斷。但有一點,強生堅稱産品安全,給我們提供了一個可供解剖的標本。

  第一,它讓我們認真反思我們的安全監管標準是否過低?是否應該對相關産品提出更為明確的標準量化要求?第二,它再次提出了公眾知情權的問題,産品的添加劑或其他輔料成分是什麼,什麼劑量下是安全的,應該給消費者一個明確的説法。第三,它也給監管部門提了一個醒,面對不斷發生的産品安全事件,監管部門要不斷改進監管手段,提升監測標準的規範化,不能總是事後“補牢”,而應該事先“築墻”。第四,它也讓我們檢討一下標準的國際化和統一化問題,對於産品的安全標準,我們應該考慮國際標準的認同問題,考慮産品監測方法的統一問題,不能讓産品品質“內外有別”。第五,它讓我們反思對國際知名品牌的監管問題,面對屢屢發生的知名企業、知名品牌違規違法行為,我們不僅要聽其言,更要觀其行,對其進行嚴格監管。“雙重標準”不行,“雙重監管”也不行。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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