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公佈,河北唐山豐南近岸油污和樂亭老米溝河口東側沙灘油顆粒樣品的油指紋鑒定結果均為燃料油。這也就意味著,樂亭海産品大面積死亡與蓬萊19-3泄漏無關。(《京華時報》8月4日)
那麼,造成污染的罪魁禍首燃料油到底來自何方?到底誰該為事件埋單?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海上燃料油可能是船舶在海上經過時留下的,也有可能是其他途徑。但這不在他們的職責範圍之內。
如果污染源成了過往船舶,不僅中海油與康菲石油公司無需為事件擔責,恐怕連責任方也難認定,更不用説責任賠付了。對於這一結果,樂亭水産養殖戶顯然無法接受。因為在不久前的7月19日,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還發佈資訊稱,遼寧綏中東戴河浴場沿岸、河北京唐港淺水灣浴場發現的油污顆粒均來自蓬萊19-3油田。並聲稱他們的檢測是“在國家級的權威鑒定機構做的”,“具有法律效力”。但為何十幾天之後,情況竟發生如此逆轉?
不僅如此,記者在求證唐山市海事局時,得到的回答是:自6月份以來,他們並未檢測到有船舶溢油事故,所檢測船舶排放的油污量也很有限。而且,樂亭水産養殖協會也表示,樂亭海産品大面積死亡,是發生在6月20日左右,而海洋局給出的鑒定結果卻是出自7月27日和28日的油污樣品,難以佐證一個多月前的污染事件。
這讓人想起7月初,山東長島附近發現疑似油膜和溢油,並出現海産品大面積死亡。但據報道,當地漁民被政府封口:“不得討論漏油的事情,更不準對任何陌生人提這件事。”而當地海洋部門對油污的鑒定結果也與樂亭事件有著驚人的相似:污染源為燃料油,與蓬萊19-3油田溢油無關。(《新民週刊》 7月20日)
從報道看,自樂亭污染事件發生以來,呼號奔走的似乎只有民間環保組織。而對於民間組織來説,這場生態索賠訴訟卻面臨一系列挑戰:有關部門能否有效提起生態索賠並及時公開資訊?損害範圍如何確定?如果民間組織提起訴訟,有關部門不作為,起訴成本、敗訴風險該如何承擔?所有這些,似乎都在昭示著樂亭污染事件不可預知的走向。
漏油事故發生兩個多月,中海油和康菲公司並未向公眾發佈任何關於污染治理的消息,污染面積卻在逐步擴大,已經從中海油最初聲稱的“只有200平方米”,蔓延到4000多平方公里。已經對海洋生態環境、漁業發展造成巨大破壞,且這種破壞還會持續多年。但目前除了20萬元的罰款,涉污企業的損害賠償依然毫無進展。
照理説,按照權利與責任對等的商業倫理,油企享有近海油田的開採權,也當自覺承擔起保護海洋環境的責任。但遺憾的是,在我們國家,油企的自覺性並不怎麼高,到底是誰讓他們養成了傲慢、不負責任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