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電力公司被曝出斥鉅資為副處級以上幹部配車的新聞後,記者在合肥市發現了該公司更大的“福利”——集資建房。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告訴記者,綠苑小區性質為安徽省電力公司“集資建房”,當時房子內部銷售價格只有1000多元。“後來外界壓力太大,又漲了千把塊,但最高的也就只有2000多元,總之是非常便宜。”而該小區附近的普通公寓房價格,目前大都在每平方米五六千元。(5月3日《第一財經日報》)
副處級以上幹部配車的新聞尚未淡出,福利分房又浮出水面,安徽省電力公司的壟斷福利接二連三曝光,讓人目不暇接。市場價五六千元的住宅,電力公司以1000多元的內部價分配給職工。而且這些福利房多是四室二廳的大戶型與別墅房,福利房與商品房價格差動輒數十萬上百萬。這與私分國有資産有何區別?
壟斷行業福利如此雷人,難怪公眾輿論對此義憤填膺。但是壟斷行業給職工提供福利住房畢竟不同於給水電氣定價,需要開聽證會徵求普通百姓意見。如果沒有相應監督問責機制跟進,即便輿論反對,壟斷行業的福利分房超國民待遇還會繼續蔓延下去。
單純從經濟學的角度講,電力企業屬於經營性企業,它們如何分配利潤,安排福利,是企業內部的私事。但是電力企業是花納稅人的錢投資建設的國有企業,並非民營公司。企業如何分配利潤,安排福利應該經受國民股東的監督與評價。在我看來,壟斷行業既當裁判員,又做運動員,借集資建房的名義復辟福利分房,不僅示範馬太效應,而且是一種權力自肥的福利腐敗行為。這一方面需要電力企業自證清白,另一方面也需要有關部門介入調查。
更令人費解的是,電力企業一方面給幹部配備豪華自駕車,沿襲福利分房慣性;另一方面又以“煤電矛盾突出”,企業虧損為由,推動電價上調,盤剝廣大用戶。電力企業如此“雙重人格”顯然不能服眾。儘管《節約能源法》出臺以後,電力企業曾經清理過免費用電的能源福利。但是與抄表工十萬年薪,副處級幹部配備自駕車,福利分房等福利腐敗相比,福利電只是壟斷福利的九牛一毛。根本沒有抓住壟斷福利的要害。
福利的本義,是一個單位或者政府給相關人員提供的一種特別優待,但多年來,一些壟斷行業紛紛出現了“壟斷福利”。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馬懷德曾經分析説,“造成壟斷福利現象有兩種原因:一是資源配置沒有形成有效的市場競爭環境和機制,所以自然形成壟斷或特殊部門的特殊利益。二是計劃經濟所形成的制度慣性。現在有些壟斷行業出現的高福利現象,大多是在計劃經濟時代就有了”。
對普通民眾來説,福利分房是一個歷史詞彙,但是電力企業仍在以集資建房之名行福利分房之實,提高了企業成本,抬高了産品價格,加重了民眾負擔,凸顯壟斷行業特權,這種壟斷福利怪現狀亟待打破。但是,打破壟斷行業高福利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事實上,不僅是電力行業,一面聲稱企業成本上漲、謀求漲價,一面堅持高福利與壟斷暴利政策的壟斷企業並不在少數。
因此,要讓壟斷行業走出高價格、高福利的經營怪圈與分配怪圈,寄望于壟斷企業自我反省,用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顯然行不通。壟斷行業只管自己享有高薪高福利與天價酒水,哪管民意洪水滔天!革除體制病灶,督促電力企業等壟斷行業履行社會責任、還利於民。依照《反壟斷法》的要求,從完善制度入手,充分引入、激活並且保護好合法的市場競爭,讓經營者在合法市場框架內充分博弈,依靠市場的力量逐步打破“電老虎”單方面話語權,讓消費者有底氣與平臺,與電力企業在市場框架內公平博弈。讓電力企業的利潤血管裏流淌道德血液,無疑很重要。
而在電力行業壟斷地位暫時無法打破的當下,一方面,審計部門要加強審計監督,國資委要不負人民的重托,切實盡到監管責任。增加壟斷行業産品成本、定價與員工工資福利支出的透明度,讓高管高薪、員工高福利接受社會評判與公眾監督;另一方面,應給包括電力企業在內的更多壟斷行業補上社會責任課,督促他們向國家分紅,向百姓讓利。不能聽任福利分房的消息刺痛我們的眼球。(葉祝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