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CCTV《經濟半小時》欄目播出《50年收費路的背後》,曝光廣州花都公路收費站收費期限長達50年,遠遠超過國家最長30年的規定,收費所承認目前1年收費4000萬左右,而當地媒體稱18年來至少收費10億元,其中大部分資金去向不明,當地政府部門一直對資金去向避而不談。記者近日調查根本找不到經營管理者廣州花都區新東華公司負責人。一些部門回應稱“這不歸我管”。
一個收費站收費期竟達50年,一年收費4000萬元,18年收費至少10億,而且這些錢大部分去向不明,這的確夠讓人震驚了。但這仍不算新聞,這僅僅是被媒體曝光了的案例,未曝光的,幾乎在各地普遍存在。超期運作的收費站早就佈下了“天羅地網”,所有車主無不搖頭扼腕:行路難、開車貴,咋一個“收費”了得!公路這種“雁過拔毛、車過拔輪”的現象早就廣受詬病,就是無法剷除掉。納稅人的辛苦錢在出行過程中,白白地拱手相送到這些“路神”的腰包裏去了。
在被問及收取的錢歸於何處時,當事人不是雙手一攤,就是轉身溜人,一句話,要問錢到何處,總以“不知道”示人;要問誰給你們的超期收費特權,他們往往顧左右而言他。顯然,這是部門利益綁架了公共利益。
頗長一段時間以來,面對公民出行難、運輸貴痼疾,年年“兩會”上,代表委員的痛斥聲似乎已形成一條大河。但一些壟斷收費者,仍抱著“此路是我開,此樹是俺栽,要走此處過,留下買路財”的思維難丟。一份權威資料顯示,目前全世界收費公路大約共有14萬公里,而其中10萬公里在中國;世界銀行發佈的最新研究報告稱,中國的高速路通行費比發達國家的還要高,在世界13個國家1600公里通行費佔每人平均GDP的比例中,中國以超2%的比例居首,而美國不到0.3%。
映入出行者眼簾的是,有的路段在50公里之內就有3個收費站;有的高速公路收費都30年了,還在為“還貸”收費,而每年用於還貸的金額還不及收費款的十分之一;有的過橋費都收20年了,別説建橋費早已收回,就是造一艘航空母艦的費用恐怕都收夠了。
實際上,國務院2004年9月頒布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公路發展應堅持非收費公路為主。當前,我們亟待用法律手段去推動出行者權利與意志的表達,讓每一個公路收費站置於人民的監督眼下,使每一條公路不得不公佈其建設期與收費用途及收費截止期。從而逼使超期、超額收取的費用全部吐出,跟進法律懲戒讓其雙倍吐出“多收的三五斗”;並且讓違法謀利者和上兩級行政管理者捆在一塊兒嚴厲問責,從而依法、從快地整治公路亂收費歪風,給公眾一個交代。(周明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