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新華社報道了湖南省高速公路方面的諸多亂象:已被查出明顯違規的高速收費權買賣,遲遲得不到糾正;已通過公開程式中標的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卻在省交通運輸廳的行政干預下,被“私下”拆解,轉給了未中標的企業;代表政府性質的“湖南省高速開發總公司”,將項目轉給旗下子公司“高速投資集團”,搖身變成“招商引資”項目,使得收費年限從20年延長至30年。
一方面,政府已投資建好的高速公路,在隨後的“招商引資”中,國有資産卻越變越少;另一方面,變相延長出來的10年收費,就“將給高速系統增加上百億元收益”。
在上述亂象中,涉及《公司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多部法律、規章,其中對於這些亂象有著相當清楚的法律界定。湖南省交通運輸廳並沒有尊重法律、規章,其行為依據的是權力好惡與部門利益。
如此離譜的事項,如此巨大的收費額,一個廳級單位明目張膽地巧取豪奪,不顧公眾利益,顯然説明瞭它的肆無忌憚。對於飛速發展的高速公路建設成績,人們有目共睹,但是這種成績不應該是以不法或不當手段來取得的,否則,缺少正義的成績,無法取得公眾信任與社會認可。正如有專家指出:“在高速公路招商、投資建設及經營過程中,湖南省交通運輸廳一身擔任業主、部門管理者、政策制定者、解讀者等多重角色。”身兼幾重身份的交通運輸廳,在缺少第三方監督的情況下,促生這麼多的怪事算不上怪異。
不過,還需要看到的問題是,交通運輸廳並非沒有上級領導機構。既然如此,為什麼沒有受到有效監督?其原因恐怕相當複雜,但可以推測到的理由至少包括:多收的錢不可能被交通運輸廳一口獨吞,它對地方財政的貢獻是題中之義;高速公路建設不是交通運輸廳一家的政績,還是地方政府的政績。
從全國範圍來看,把高速公路當作地方政府的提款機,並且疏于監管的現象也並非一省所獨有。
公眾希望看到強化權力監督以防止權力脫韁而為所欲為,同時也希望看到湖南高速路收費權亂象背後究竟有沒有黑幕,因為這麼多有悖常理、有悖常規的事情發生,需要一個合乎常理的解釋。期待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追查結果,以及由此帶來的問責行為,讓公眾看到條條乾乾淨淨的高速公路。(任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