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蘭素史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在華行賄一案,顯示出商業反腐敗鬥爭的複雜性與艱巨性。腐敗是人類社會共同的敵人。嚴厲打擊跨國公司商業賄賂,對於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持公平的競爭環境具有重大意義。
分析跨國公司業務的國家分佈和轉移態勢,研究跨國公司商業賄賂的多發特點,可以清晰地發現,在新興市場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一些跨國公司違法違規事件屢有發生。甚至有多家跨國公司結成秘密聯盟,通過壟斷獲取暴利。全球經濟增長的活力和動力正在向發展中國家聚集,發展中國家去年對外投資佔全球的近1/3,對跨國公司的監管滯後、不完善等問題愈發突出。
跨國公司與東道國的關係十分複雜,往往是矛盾與合作並存。跨國公司從自身利益出發,在全球範圍制定公司運營策略,以獲取最大利潤。近年來,一些跨國公司利用強大的市場和技術優勢,通過代理人運作,鑽發展中國家監管體系不完善的空子。除商業賄賂外,不少跨國公司在納稅和項目競標等方面也存在問題。
跨國公司通常實力強大,其利益網牽扯到方方面面。對廣大發展中國家來説,監管跨國公司是一個新課題。現行的跨國公司監管機制,可分為政府監管機制和國際監管機制兩個層面。其中,政府監管機制由東道國監管和母國監管兩部分組成,國際監管機制又包括雙邊監管、區域監管和多邊監管等不同層次。但這兩種監管目前在相當大程度上仍是分離的,各國之間有關跨國公司“作案”資訊的交流渠道也不暢通,政府間關於跨國公司監管問題的磋商多數停留于個案,尚未系統化、機制化。此外,現行跨國公司監管框架在執行層面上過分依賴東道國,母國監管和國際監管發揮的實際效能較小。
從一個國家內部來看,深入研究跨國公司的運作特點及其利益網,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監管法規,是全面推進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重要一環。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跨國公司監管亟須走向全球綜合治理。各國政府應堅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促進國際反腐敗領域務實合作,共同懲治和預防跨國、跨區域腐敗犯罪。加快完善與跨國公司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並主動向在本國落戶的跨國公司進行風險提示,使其熟悉本地法律法規。跨國企業的母國政府也應切實加強本國對外投資企業的監管和審查。跨國企業自身則需切實提升自我約束力,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各方應積極推動跨國公司全球監管的國際談判,完善國際監管機制,切實提高其執行力。
一大批跨國公司來華投資發展,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中國歡迎全球優秀企業來華興業,參與中國現代化進程,共用中國改革發展成果。中國政府嚴肅查辦商業賄賂案件的力度不會減,一如既往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努力同樣也不會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