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於民間借貸的問題已經迫在眼前,溫總理到民間借貸問題最突出的浙江溫州調研指導,可以讓我們靜下心來思考一下到底應該做些什麼。
民間借貸在中國不是什麼秘密,地方政府也知道,金融監管部門也知道,之所以多少年不願去觸及,一是因為前些年經濟金融運轉基本順暢,二是對一些地方的經濟“繁榮”也起到了一定的支撐作用;三是我們許多身在管理部門的公務人員在中間分了不小的羹。直到這個“多米諾骨牌”實在無法支撐下去了,包袱才最終被交到了社會手上。
面對這個殘酷的現實、燙手的山芋,原來無動於衷的專家學者開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事後諸葛亮是我們許多經濟金融學者的本色本事,什麼樣的分析都出來了。其中,“金融業壟斷”成因説就是突出代表。説問題出在金融監管上,我認為方向是正確的。但僅局限于這一點還不夠。
個人認為,首先,要分析借款人為什麼要不惜高息從民間借款,“無利不起三分早”,是個鐵定的商業法則。既然敢高息借款,就一定有能夠賺到高於高息的商業行為,否則除非是騙子,一般人是不會玩這個冒險的遊戲的。從揭開的一些高息民間借貸事件的內幕來看,借款人都是為了某個高盈利項目而啟動民間高息借貸的。
其次,要分析民間借貸出問題的主要是哪些領域?目前看,除了部分算是實體經濟項目外,不外乎有需要大量資金炒房地産的、炒一眼望不到底的資本市場的,炒黃金白銀和其他高風險期貨市場的,在這些領域顯然是一些借款人的經驗和智慧無法駕馭的,不出問題完全是僥倖。
第三,要分析民間高息借貸集中的區域,主要在商業文化相對發達的沿海地區。這些地方上世紀末、和本世紀前10年,借中國經濟高速發展的良機,許多人嘗到了炒房地産、炒煤炭、炒地皮等投機的甜頭,以至於有“溫州人炒什麼什麼漲”“炒什麼什麼賺”的説法,巨大的帶有投機性質的商業利益無疑是巨大的誘惑。什麼都不要做,把錢交給別人運作,自己喝喝茶、泡泡澡、打打牌,做個逍遙的食利者、“資本家”該是多麼愜意的活法。
第四,再看看近些年商業銀行機構的小企業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在各種壓力或利益驅動下政策不斷調整,發放量成倍增長,已經形成相當規模。如果的確是因為金融業壟斷造成金融資源配置的偏差,可以試想要是放開發展草根金融組織,放開滿足上述民間借貸的需求,只能是導致産生更大的金融危機事件。這樣的情形,在尚未結束的全球性金融危機中、在號稱金融監管嚴格有序的歐美國家中不乏典例,前車之鑒,教訓猶在。
所以,我認為解決目前必須正視的民間借貸問題,關鍵的關鍵還在於完善金融監管。嚴格的監管不僅是踩剎車、堵出路,更重要的是要制定有彈性的多層次的金融政策,譬如利率市場化的問題,建立政府特殊基金扶持符合經濟發展方向的中小企業的問題等等,引導民間資本、引導民間投資行為,向正確經濟領域集聚。同時對違法違規金融行為要管到位。只有這樣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類似的金融惡性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