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招商銀行發佈的《2011中國私人財富報告》顯示,中國有50萬人投資資産超過千萬。千萬富翁投資國內房地産的熱情下降,投資移民意願強烈,該報告受訪者的億萬富翁中,約27%已經完成了投資移民。(《新京報》4月21日)
自由遷徙是一項人權。聯合國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和1966年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都確認了“遷徙自由和居住自由”這項基本人權。作為締約國,簽署意味著承諾,承諾意味著將來要生效。在三鹿奶粉、瘦肉精、貪污腐敗之流的影響下,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面對大洋彼岸的璀璨生活,怎有不嚮往之理。
中國已成世界上最大的移民輸出國。據統計,在近年往美國、加拿大方向的投資移民中,有一半以上來自中國大陸。在這些移民中,絕大多數是30-40歲的社會中堅分子。然而,如果説“技術移民”掏空的是國內的人才的話,那麼,作為“投資移民”移出國,我擔心的是,“投資移民”則可能掏空國家財富。
這並非沒有先例,在上世紀90年代,俄羅斯的“休克療法”大開權貴資本的方便之門,使財富迅速向少數人集中,這些人有錢之後,就開始向國外移民。有數據統計,在倫敦,售價1000萬美元以上的房子有20%賣給了俄羅斯人,如果房價超過3000萬美元,俄羅斯客戶就佔一半。霧都倫敦,以致被人稱為“倫敦格勒”。在英國、美國和以色列的俄羅斯富豪,特別是那些金融寡頭,他們帶走了國家財富,逃避建設俄羅斯的義務,也因此受到了俄羅斯百姓的指責。對此,普京曾聲色俱厲地譴責,“他們是逃避俄羅斯司法體系的經濟罪犯。”
現在的中國,似乎正有這樣的苗頭。一方面,一些富豪在體制的掩護之下已經掙得差不多了,另一方面,國內的仇富、仇官和微妙的政商環境,則令他們失去了安全感,而國外相對公平的環境、完善的教育和醫療體系則十分誘人。在這一推一拉之下,投資移民大幅增加,就並不在意料之外了。正如記者所發現的,真正發大財的正是移民國。據業內保守估計,去年,中國流向海外國家的移民資金恐怕不會少於100億元。對於當下的中國來説,投資移民帶走了財富,卻把貧窮、污染和劣質産品留了下來。
有人建議,有必要用強制措施來限制投資移民,比如採取徵稅、必要的審查等等,以提高投資移民的成本。然而,“強扭的瓜不甜”,何況,嚮往美好的生活是一種人權。要留住財富,最根本的還是採取激勵機制。我們知道,各個國家為了吸引人才,或者為了留住人才,防止“技術移民”,都制定了比較完備的“人才戰略”,並把這種“人才戰略”提高到了國家戰略的高度。現在,面對“投資移民”,是否也需要一部完整的留住資本的“國家戰略”呢?我認為非常必要。
在投資移民中,珠三角地區之所以成為熱門,原因是那邊的民營企業家多。而這些民營企業家之所以急著“走出去”,很大的原因則在於國家的一些稅收和財政制度。在中國,外資享受的往往是超國民待遇,而民營企業,則處在國企和外企的夾縫中艱難生存。於是,通過投資移民轉換身份,以外國人的身份在國內進行經濟活動,成了許多民營企業家無奈的選擇。這种經濟環境,損害了正常的市場秩序,也是造成今天“投資移民”的重要原因之一。當世界上每一個國家都在為了吸引投資、留住投資而努力的時候,我們的“戰略”卻在將擁有巨大發展潛力的企業往外推,這難道不是一種悲哀嗎?(彭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