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 璁
構成一座城市便利生活的,除了大商場、大超市,還有遍佈大街小巷的小商小販。清晨出門或者下班回家,許多人都有到“早市”或“晚市”逛逛的習慣,這既是生活,也是休閒。然而,市場裏的小商販們卻沒有這份閒適的心情,因為沒有證照,他們總是提心吊膽地跟監管部門玩“貓捉老鼠”的遊戲。
不過,這樣的尷尬很快就會成為歷史。日前,《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正式公佈,並將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最引人注意的變化,就是取消了對符合條件的小商小販的證照要求——該《辦法》規定,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銷售農副産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不屬於無證無照經營。此外,《辦法》還降低了對無證無照經營的處罰力度,取消了“沒收工具”等規定,降低了罰款數額。這讓人們感受到一個更為寬容的市場環境。
小商小販的存在,不僅為城市帶來了便利與活力,人們更能從他們身上觸摸到一個城市的溫情。事實上,在城市中無證無照經營的小商販,大多是些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他們自備工具、本錢不多,走街串巷、引車賣漿也不過圖個養家糊口。正因為如此,有時城市管理執法中對無證無照經營者予以沒收設備、工具這樣的決定,不僅周圍群眾見了心中不落忍,而且在執法中也極易與小商小販産生激烈衝突。放寬對創新營業行為及民生性營業行為的法律控制,包容百姓的“謀生性營業”,不只是民生考量,也讓一個城市更有人情味。
但是,放開對小商小販的證照要求、降低處罰力度,並不等於撒手不管,而是要想清楚“管什麼”和“怎麼管”。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