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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商品品質不能線上線下有別

2017年06月29日 10:46:00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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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商品品質不能線上線下有別

  經營者請別再對線上線下商品玩“雙標”了,須知唯有誠信經營,才能贏得消費者的真心喜愛

  6月28日,中消協發佈的《部分商品線上線下品質、價格調查報告》指出,多數同個商品線下樣本價格明顯高於線上樣本價格;同時,線下商品品質一般好于線上商品品質,反映出個別企業針對線上線下存在品質上的雙重標準(6月28日中新網)。

  消費者為何鍾愛網路購物?網購的快捷方便當然是最主要的原因之一,不過有時網售商品優惠力度較大,也是吸引消費者線上購買的重要因素。然而,中消協發佈的調查報告卻顯示,一些商品竟然存線上上線下的品質雙重標準,消費者本以為線上優惠購買是“賺到了”,實則被引入了“以品質換優惠”的消費陷阱,反而“吃虧了”。

  千萬不要小看這種線上線下商品品質的雙重標準,部分無良企業商家可能因此涉嫌構成欺詐消費者行為。調查報告顯示,檢測發現多款商品的線上線下品質不一,其中幾款線上商品被檢測指標項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依法應判定為次品或廢品,卻仍然冒充合格産品線上銷售。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營者銷售以次充好的商品屬於欺詐消費者。因此,經營者線上線下採用雙重品質標準,尤其是線上銷售商品為不合格産品的情況,已經涉嫌構成欺詐消費者行為。

  通常,消費者線上上購買某種商品時,對其品質水準的認識和期望,都是以該商品線下銷售時所呈現的品質為基礎的,而如果線上線下存在品質差異,線上購買的商品就達不到消費者的品質預期,必然使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例如:某消費者以線上優惠價格購買了一款商品,使用後可能會發現,線上購買的商品相比線下售賣的商品,容量偏小或品質偏低甚至品質不合格,所謂的線上優惠其實是“以品質換優惠”,到頭來非但沒能幫消費者省了錢,反而給消費者添了堵。這種情況下,線上線下的商品品質雙重標準坑害了消費者,對消費者而言就是一場以次充好的騙局。

  另外,即便線上線下商品的品質差異並不太大,消費者線上購買的商品品質稍次但沒達到不合格的程度,經營者也不必為自己的自作聰明之舉而欣喜。消費者之所以選擇線上購買某種商品,一般都是對該商品的品牌品質相對信賴,如果這種信任被線上商品的低質所擊碎,不僅廣大消費者的消費體驗被損害,商家累積的品牌聲譽也將因此大打折扣,乃至使消費者徹底失去對該品牌的消費信心。如此一來,商家奉行線上線下商品品質的雙重標準,等於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將使長期以來的品牌經營毀於一旦,可謂害人又害己。

  總之,經營者請別再對線上線下商品玩“雙標”了,須知唯有誠信經營,才能贏得消費者的真心喜愛。否則,若經營者長期以線上線下商品的雙重標準來欺詐愚弄消費者,不但逃不過有關部門的監管整治,更不可能永遠矇住消費者的眼睛,最終作繭者必自縛,會為此付出沉重代價。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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