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警察”上崗能否對污染絕殺?
背景:據新華社新華視點報道,廣東、北京、遼寧、浙江等不少地方都試點組建了環保警察隊伍。這支警察隊伍中的新生力量,以打擊環境違法犯罪為“主業”,一改環保局主抓的現狀,引人注目。
中國青年報發表歐陽晨雨的觀點:根據我國法律,以行政執法為主的環保部門,不能直接採取強制措施。如果將“大案”轉交一般公安部門,也存在“專業不對口”“力量不聚焦”“接軌不通暢”等先天不足,不利於查辦性質更惡劣、後果更嚴重的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專設環保警察,為查處嚴重的環境污染事件撐了腰。環保警察擁有刑事執法權,可以採取強制扣押、行政拘留等執法方式,一旦遇到破壞秩序、暴力抗法等,可以直接上“手段”,而不至於“束手無策”,提高了查處案件的效率。專設環保警察雖好,也有亟待補齊的“短板”。從現狀看,主要是在編制設置、執法依據、程式規範等方面。因為尚在試點階段,多數地方的環保警察,是在公安系統內部調劑編制,很多人是換辦公室“轉崗”。環保警察的身份編制、辦案保障如何明確,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程式如何銜接等問題,還需要通過更深入的立法來解決。
小蔣隨想:環保警察,食藥警察,專項警察隊伍不斷組建,既表明有關領域的刑事違法犯罪不斷增加,又是在解決傳統行政執法與普通警察配合辦案銜接不好、效率不佳的問題。在組建初期,有關隊伍可能存在專業性不足、新設機構編制設置與調整等問題。對於前一點,需要引入專業人員進入警察隊伍,而不是簡單讓普通警察轉崗。對於後一點,合理規劃編制很重要,必須警惕打著機構改革旗號“新瓶裝舊酒”,安插冗員與七大姑八大姨。還有一點不容忽視。現實中,地方環保部門也好,地方執法機關也罷,多多少少要受地方行政領導的領導。一些地方領導顧及GDP,在地方保護主義支配下,可能會向執法者“打招呼”,影響執法的獨立性與嚴謹性。執法者能否將法律法規落到實處,也將印證依法治國、依法限權、依法行政的深度與廣度。
5天拍4000起開車玩手機咋治?
背景:自6月1日起,浙江省內高速140多個卡點上線了一種新式監控“武器”,專拍開車玩手機的違法行為。系統上線5天,累計抓拍玩手機違法行為4000余起。“以前因為查處取證難度大,高速開車玩手機的查處量是非常小的。系統上線後,查處量這麼大,有點超出了我們預想。”浙江省高速交警總隊交管支隊一位負責人如是説。
湖南紅網發表楚彧的觀點:交警有一個實驗,假如一輛車車速達到60千米/小時,低頭看手機時間2秒,則相當於盲開36米,而一旦遇到緊急情況,剎車至少需20米。開車時看手機發生事故概率是普通駕駛的23倍,開車時打電話發生事故概率是普通駕駛的2.8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違者可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記2分。其實,駕車人不是不知道交規,就正如酒駕違法一樣,更多時候還是難以克服“不會有事”的僥倖心理。開車玩手機,是陋習、更是惡習。浙江交警的舉措,可以對司機的陋習、惡習監控取證,可以起到震懾作用,從而減少因使用手機而導致的事故。但更多的還是需要駕車人增強自律,自覺戒除開車接打電話、看微信、刷朋友圈等陋習惡習,時刻用實際行動遵守法律,珍惜生命,才能遏制“分心駕駛”成為新的馬路“殺手”。
小蔣隨想:在某種程度上,“手機控”是一種心病。有的人只要一會不看手機就覺得“錯過了全世界”,手機提示音響了要是不看就渾身不自在,來電話不接更是難以接受。上述“症狀”屬於心理問題,但一些人不願承認,或者不想“小題大做”尋求專業幫助,在“許多人都如此”心態下,自欺欺人地、繼續目不轉睛地玩手機。所以,有的孩子在作文中寫道“我爸爸已不是我爸爸,而是手機的爸爸”。一些人開車時玩手機,不過是手機依賴症的延續,還自認為開車技術好,看手機沒啥大不了。浙江省在高速路上安裝監控專拍開車玩手機,能對駕駛員起到一定震懾作用,但這恐怕只是權宜之計——既然手機導航軟體都有超速監控提示,增加專拍玩手機監控提示也不是什麼難事,駕駛員躲過監控再看手機危險仍在。考慮到“一刻不能離手機”儼然成了不大不小的“病”,還得從“治”上想辦法。這應當引起社會的重視,需要心理方面的介入疏導,某些“患者”得積極配合。這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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