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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違規賬號不能亂舞于網路空間

2017年06月09日 13:11:00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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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違規賬號不能亂舞于網路空間

  關停這些低俗違規賬號很有必要。相關部門有必要進一步強化監管力度,有效整頓網際網路秩序,還公眾一個健康向上的網路環境

  6月7日下午,北京市網信辦依法約談微博、今日頭條、騰訊、一點資訊等網站,責令其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用戶賬號管理,積極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營造健康向上主流輿論環境,採取有效措施遏制渲染演藝明星緋聞隱私、炒作明星炫富享樂、低俗媚俗之風等問題。後一些網站按照管理規定及用戶協議關閉了“風行工作室官微”“全明星探”“中國第一狗仔卓偉”“名偵探趙五兒”“長春國貿”“娛樂圈揭秘”等一批違規賬號(6月8日人民網)。

  在網際網路生態下,流量就是效益,粉絲就是收益。但一些人為博取關注、獲取利益,不惜以編造傳播謠言,暴露他人隱私、詆毀他人名譽的低俗方式製造轟動效應。因此,關停這些低俗違規賬號很有必要。相關部門有必要進一步強化監管力度,有效整頓網際網路秩序,還公眾一個健康向上的網路環境。

  從報道可知,這次關閉的主要是追星賬號。對此可能有些人不能接受,認為追星是很多粉絲所熱衷的活動,關閉這些賬號豈不是讓一些粉絲失去了資訊來源和對明星的及時了解,甚至會降低一些明星的曝光率。其實,這樣的觀點根本站不住腳。首先,任何人的隱私權和名譽權均應受到保護,誰都不能隨意暴露他人隱私,詆毀他人名譽,否則就應承擔法律責任。其次,雖然明星屬於公眾人物,但也有自己的意願與空間,其隱私的公開程度應限于與其社會地位和社會聲譽相關的私人資訊的了解和評價,不該被無限度地窺探和挖掘。再次,哪怕是明星為達到個人目的故意讓一些追星賬號炒作隱私,也是敗壞社會風氣的不良行為,應予抵制。

  按照已經于6月1日實施的網路安全法,任何個人不得利用網路從事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智慧財産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網路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佈的資訊的管理,發現違規資訊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資訊,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也就是説,不僅網際網路參與者應該自覺遵守秩序,網路運營者也應盡到管理職責,不做低俗違規行為的幫兇。尤其是,很多網路運營者不僅僅是單純提供平臺那麼簡單,其也從一些大V賬號的流量和人氣中獲取間接收益,更不能推脫監管職責。

  其實,早在今年2月份,相關部門就封停了一些直播網站的數千個違規賬號。這些賬號多數存在以欺騙、奇葩、惡俗、下流、淫穢的表演製造“網紅效應”來吸引關注的行為。此次關閉低俗追星賬號,應該是對凈化網路空間的進一步深化。除此之外,還應繼續強化監管力度,做到全面覆蓋,如嚴肅懲戒一些一言不合就辱罵他人、使用人肉搜索、惡意造謠攻訐他人的行為。

  網際網路不該淪為臟污納垢、群魔亂舞、八卦消息滿天飛的法外之地。相關部門理當綜合運用多種監管措施,如嚴格執行網路實名制並構建黑名單系統,防止被關閉違規賬號換個馬甲後死灰複燃;還要沒收這些違規賬號的非法所得,不能讓其從非法行為中獲利。只有這樣,才能營造健康有序的網際網路環境,讓人們享受網際網路發展紅利的同時不被惡俗、低俗乃至違法的網路資訊所困擾。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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