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政府資訊公開,不能局限于把政策文件的原文對外公示或將電子政務上線運營。對易地扶貧對象而言,點對點的精準政策宣傳才是應有之舉。
易地扶貧,是指將生活在缺乏生存條件地區的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到其他地區,並通過改善安置區的生産生活條件、調整經濟結構和拓展增收渠道,幫助搬遷人口逐步脫貧致富。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易地扶貧政策實施過程中,已劃入規劃搬遷但尚未實施搬遷的農民佔比不小。
有媒體援引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扶貧研究院團隊調研結果稱,“易地扶貧搬遷中,超過半數的建檔立卡貧困戶認為缺錢是搬遷面臨最大的困難,這與貧困戶對國家資金補貼政策了解不到位有關”,“其次是擔心搬遷後收入來源沒有保障、搬遷後無地可種”。據介紹,這一結果來自對湖北、湖南、廣西等8個搬遷省、區的16個縣中的7000多人進行的調研。
缺錢搬遷、擔心收入沒有保障……受益人群的這些擔憂,源於對政策了解不到位。這種不到位又遲滯了有關部門的政策執行,使人們對易地扶貧的實際效果産生了誤判。作為服務方的政府部門,應該從這件事中實現視角轉換:扶貧對象對政策了解不到位,説明相關政策的宣傳不到位、不精準。
2016年9月印發的《全國“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規劃》明確了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總投資約9643億元,建檔立卡搬遷人口自籌建房資金佔比2.27%;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提供3000億元的貼息貸款用於貧困戶的易地搬遷,這些貸款最終由地方政府償還。由此可見,國家對易地扶貧的政策資訊是明確具體的。可以推斷,受益人群最終負擔金額完全在可接受的範圍內。
政府資訊公開、簡政放權等措施,是推進政府服務的重要手段。推進政府資訊公開,不能局限于把政策文件的原文對外公示或將電子政務上線運營。對易地扶貧對象而言,點對點的精準政策宣傳才是應有之舉。貧困戶的生存條件本來就比較惡劣,基於常理推斷,他們獲取政策利好的渠道基本不可能靠網際網路、手機等電子政務平臺,而政策文件要下發到每村每戶似也不太現實。此外,計劃內受益人群的文化水準以及接受能力也應納入宣傳的考量範疇。因此,只有指派專員,對相關地區和人員進行精準的政策宣傳,才能更好推進易地扶貧良政的落實。
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扶貧研究院團隊的調研數據還顯示,92.12%的農戶表示非常願意和比較願意搬遷。因此,如何加快易地扶貧政策的“入戶”和落實,需要相關部門做出更多、更精準的努力。(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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