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對藥品回扣進行手術刀式的清理,難免死灰複燃。從根本上講,還是要推行醫藥分開,讓醫院的價值歸醫院,藥品的利益歸藥品
近期,醫生拿藥品回扣的現象,經央視披露引起廣泛關注。事實上,藥品回扣的利益鏈條,比媒體展示的“切片”要長得多。從嚴重程度上看,2013年葛蘭素史克商業賄賂案是更具標誌性的事件,該案涉及回扣總金額每年高達數億元。
人們不滿吃回扣現象,主要是因為它助推高藥價,讓患者成了埋單的冤大頭。然而,我國政府20多年治理醫藥商業賄賂的現實證明,不調整醫療行業的利益格局,藥品回扣問題會陷入屢禁不絕的怪圈。
原因不難理解,主要是我國長期以來醫藥不分、以藥養醫。從醫院的角度看,這是一種錯位的“補償”機制。多數公立醫院收入主要來自於3個渠道:政府財政補助、按項目收費的醫療收入和藥品加成收入。政府財政補助一般佔不到10%,而醫療服務價格又偏低,醫院只能做大藥品加成收入。收入偏低的醫生,獲得價值回報的需求最終傳導到藥價上,“用貴藥、開大處方”就成了難以遏制的偏好。
從藥品市場的角度看,這是基於醫藥利益捆綁下的價格合謀。藥品經營企業多如牛毛,但産品同質化嚴重,加上生産、流通環節較亂,在激烈競爭中把藥價推高,成為一種相互默契的現實選擇。如此一來,藥品回扣就有了生存空間,也無法通過規範招標來扼殺。政府通過集中採購來降低藥價,但在實際執行中往往被異化,中標價是只招不採的“空價”,藥價仍虛高。
在這種情況下,只對藥品回扣進行手術刀式的清理,難免死灰複燃。從根本上講,還是要推行醫藥分開,讓醫院的價值歸醫院,藥品的利益歸藥品。醫藥分開後,藥品市場會按照優勝劣汰規律,淘汰一批劣質藥品生産和經營商,這有利於提高藥品品質和監管水準。而醫院和醫生的收入,則可以通過引入社會力量辦醫等市場機制來倒逼,逐步提升到合理水準。
事實上,不少發達國家都實行醫藥分開,大醫院一般不設門診藥房。比如美國,醫生開了處方,患者要到社會藥房買藥,醫生處方受到藥房藥師、保險系統監管,跟醫生收入沒關係。德國、日本的情況也類似。各國對藥品價格進行管制,比如英國管控漲幅,德國實行等效藥品參考定價,美國進行聯合談判採購等。與此同時,許多國家還推行全民醫保,用第三方補償的方式來減少普通民眾買藥花費。
實現醫藥分開,需要壯士斷腕的勇氣,更需要合理聯動的改革策略。首先,要建立公立醫院合理的收入渠道,並統籌兼顧醫院和醫生各自的利益。其次,當改革完善藥品從生産到使用的流程。中央深改組第三十一次會議強調,改革完善藥品生産流通使用政策,推行藥品購銷“兩票制”改革,整治的正是當前面臨的突出問題。目前,全國已推開取消藥品加成、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在此基礎上推進藥品方面的改革,並與醫保支付價、支付方式改革聯動起來,才能剷除藥品回扣滋生的土壤。
通過改革促使醫生合理、規範用藥,是醫藥分開的最高法則,而這需要形成一個責任和利益邊界均合理清晰的制度環境。直面20多年的藥品回扣沉疴,切斷醫藥之間的灰色利益鏈條,努力提升醫療的公平性,醫改才能在造福社會的路上不斷前進。(作者:李紅梅 人民日報經濟社會部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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