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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生態文明建設夯實政治保障

2016年12月23日 09:53:53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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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環境治理正在跳出單純為治污而治污的窠臼,改為綜合推進整個生態文明建設,逐步修復與生産和生活密切相關的自然生態系統,創建新的生態涵養和發育空間。這些工作早些年我們為何做不好,關鍵是中國經濟還沒有發展到轉型升級的階段。

  12月2日起實施的《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簡稱《辦法》),昨天全文向社會公佈。該《辦法》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府作為考核對象,重點考核省一級黨政領導和省級部門履行本轄區生態文明建設的功過得失。

  2014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系統闡述了新的國家安全觀,生態安全被納入國家安全之中。2015年8月,《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簡稱《追究辦法》)頒布實施。要求黨政領導幹部負起“生態責任”,就要建立起一套生態文明建設評價與考核的科學體系。在《追究辦法》牽引下,國家發改委、國家統計局、環保部、中組部聯手制定出《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和《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目標體系》,加上昨天公佈的《考核辦法》,對黨政領導幹部和省級黨委政府生態文明建設目標的評價考核,有了包括黨內法規和國家級行政規章的“四件套”。

  生態文明建設先考核黨政領導,破壞生態文明建設先追責黨政領導,這是典型的中國特色,國際上迄今無此先例。誠如習總書記所強調的,“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抓住了黨員領導幹部這個少數,把各級黨委政府作為實現生態文明建設目標任務的第一責任人,同樣可以成為中國社會主義制度和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特色之一。

  得益於強冷空氣擴散,持續一週的北方重霧霾昨天終於消退,黃淮平原的嚴重霧霾程度明顯減輕。中央辦公室、國務院辦公廳發佈《考核辦法》,以及國家多部委參與構建黨政領導幹部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考核評價體系,讓公眾大大增強了治霾治污的信心和期待。

  先污染後治理,是歷史上許多西方國家應對環境危機採取的普遍做法。什麼污染嚴重就重點治理什麼,是先污染再治理的通行模式,其最大特點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不但難以持續保證治理效果,而且容易陷入污染此起彼伏的怪圈。近年來,社會輿論面對受損嚴重的生態環境,抱怨中國各大類污染物排放是發達國家多少倍的時候,往往忽略了另一個帶有根本性的成因——中國現在仍處在工業化發展階段,不能簡單地把處於工業化發展階段的中國和現在已經基本完成工業化發展的發達國家進行直接對比。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環境治理正在跳出單純為治污而治污的窠臼,改為綜合推進整個生態文明建設,逐步修復與生産和生活密切相關的自然生態系統,儘量恢復原有的生態平衡,創建新的生態涵養和發育空間。這些工作包括退耕還林、還湖還草、耕地隔年輪種、漁業季節性禁捕、地下水回灌、流域性治水截污、垃圾分類、中小礦山關停、海綿城市建設試點、節能減排、碳匯交易,淘汰“三高産能”等等。尤其是今年年初起步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産能、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之“兩去一降一補”,對國內生態文明建設向縱深推進十分有利。這些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就擺在那裏,早些年我們為何做不好,除了認識上有個過程,關鍵是早些年中國經濟還沒有發展到轉型升級的階段。

  轉型升級是經濟發展中帶週期特性的階段,只要發展階段大體到了,過去看不清和改不動的東西,就能逐步看清楚和改起來。經濟轉型升級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基礎支撐,而中國特色的政治體制建設一旦與生態文明建設掛鉤,轉化為一整套目標評價、考核與問責體系,就能成為中國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保證。由政治與經濟雙輪驅動,未來數十年中國生態文明建設的實際進展,完全可以好於人們的預期。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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