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以嚴格執法終結混亂的網路直播
網路直播不是想播什麼就能播什麼。有了越來越嚴的網路直播管理規定,還要加大執法力度
近日,文化部印發了《網路表演經營活動管理辦法》,並將於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規定,想當主播,首先要實名註冊,直播平臺採取面談、錄製通話視頻等進行核實。此外,禁止主播表演方式恐怖、殘忍、暴力、低俗,或者摧殘表演者身心健康,禁止直播未經審批的遊戲(12月14日新華網)。
這是繼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和國家網信辦之後的第三個監管部門針對網路直播出臺管理措施,應該説,這是對混亂無序的網路直播的強烈回應。隨著全民直播時代到來,直播內容越來越同質化,一些主播為博取粉絲關注、獲取收益,不惜以奇葩、惡俗、下流、淫穢、殘忍的表演製造“網紅效應”。有直播偽慈善的,有直播“造人”的,有直播屍體火化的,有直播在大街上滋擾他人的,有直播騷擾110的。對此,各個監管部門只有通力合作,打出組合拳,才能以更有力度的措施改變當前網路直播行業混亂無序的狀態。
網路直播亂象頻發的始作俑者,自然是那些急於一夜成名的主播。但直播平臺並非沒有責任,其既為網路主播表演及與粉絲互動提供網路平臺,又出售給粉絲虛擬禮物,從主播的收入中獲得提成。作為平臺的提供者和受益者,其不可能只獲取收益,不承擔任何責任。
由此,首先應把好入口關,要求網際網路直播具備雙資質。直播平臺應取得文化部門頒發的許可證,並具備內容自審及實時監管能力,能夠及時遮罩、刪除違法視頻,封停拉黑有關賬號,否則不得開通表演頻道。同時直播發佈者也應具備相應資質,否則平臺不應准許其從事直播表演。這樣一來,可以將那些毫無資質的平臺和主播拒之門外,初步達到凈化行業生態目的。
其次,應健全以實名制為基礎的黑名單制度。文化部的規定進一步強調了實名制,並要求採取面談,錄製視頻通話方式核實身份。應該説,在實名制下,多數主播會有所顧忌,少一些毫無底線的表演。但據報道,直播偽慈善事件曝光後,一些主播的賬號被凍結,但這些主播卻紛紛公佈了新的快手ID號,吸引“老粉”“鐵粉”前去關注,這説明部分平臺的實名制形同虛設,值得監管部門警惕。今後,不妨要求各直播平臺向監管部門開放實名制數據資訊,由監管部門整合併查驗實名資訊,達到一處違規、處處受限的目標,徹底拉黑違規主播。
最後,還要注重創新執法方式。在“網際網路+”背景下,一些執法部門依然因循守舊,沿用傳統的執法模式,遠遠跟不上直播行業的發展。譬如,一些違規直播發生多日後,執法部門方得知情況,再協調資源奔赴平臺註冊地開展執法,但此時違規內容已大肆傳播,影響難以挽回。理當充分利用網際網路技術、大數據分析和雲計算手段監測網路直播,智慧識別違規內容,實現網上執法。同時,應將網紅從違規直播中獲取的收益,平臺從中獲取的分成全部沒收,情節嚴重者,還可給予刑事制裁。否則,在利益的刺激下,一些人很可能前赴後繼,不斷碰觸底線。
簡而言之,網路直播不是想播什麼就能播什麼。有了越來越嚴的網路直播管理規定,還要綜合運用多種監管措施,齊心協力,加大執法力度,從而進一步凈化行業生態,避免網路直播淪為違法亂紀的溫床。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