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梁頌恒、遊蕙禎被媒體稱作“雙邪”。邪門,真邪門了,在中國特別行政區的議事殿堂內,在宣誓效忠的莊嚴場合,他們竟肆意“播獨”,演出了侮辱國家、民族的荒誕劇,激起全球華人的公憤。
有一段視頻,梁頌恒走在街上,被一群正義的市民包圍斥罵,落荒而走。他辱國辱族,到頭來變成自辱,完全是咎由自取。但即使成了過街老鼠,梁遊“雙邪”仍不會悔改,而是變本加厲,一會兒衝擊立法會,致工作人員受傷,一會兒糾眾暴力示威,憑著一股子邪勁,想捅破香港的天空。
“雙邪”攪動,夾風帶雨,如今香港政治上的歪風邪氣有多麼乖張!此際全國人大常委會果斷釋法,撥亂反正,擊中要害。就像天空亮出一面照妖鏡,照出了“港獨”分子的原形,讓廣大市民看清了,每天在香港電視鏡頭前晃悠的梁遊二人,實為亂港之妖。
人大釋法之後,香港法律體系處理宣誓問題有法可依,梁遊二人理應失去議員資格,但他們不會消停。香港社會上更有一些人在不斷歪曲、攻擊、污衊人大釋法,有人鼓動法律界發起“不合作運動”,有人甚至鼓噪要爭取“重新訂立基本法”,試圖借力梁遊等衝在前面的“港獨派”,為其張目、給其奧援,對抗人大釋法。之前在立法會,有議員組成人鏈,保護“雙邪”強闖會議,完全沆瀣一氣。有人攻擊釋法是“奪取香港的司法權”“香港司法已死”,云云。
這些,完全是危言聳聽,是別有用心的曲解和誤導,必須正本清源。
我們尊重兩制差異,但不能只談“兩制”而忽視“一國”。香港司法獨立是建基於“一國兩制”的,本身就受到基本法的約束。司法獨立不等於司法包攬,甚至司法獨尊,更不能淩駕中央。在“一國兩制”及基本法框架下的司法獨立,實踐中既要尊重香港法院享有獨立判案的權力,也要尊重中央依法享有的權力,不能以維護香港司法獨立為藉口,排斥、忽視甚至淩駕中央權力之上。
香港一些人對人大釋法有疑慮也是不必要的。事實上,人大釋法是慎重之舉,不會輕易進行。不輕易釋法,不等於不能釋法。一切要根據實際,考慮國家與香港的整體利益。先例已經證明,人大釋法不會損害香港法治,反而可以幫助香港解決自己難以有效解決的問題。釋法厘清法律爭議,為法院判決提供明確依據,對香港繁榮穩定起到根本保障作用。典型案例是1999年1月的吳嘉玲案,據香港終審法院判決,香港永久性居民所生子女,無論生在哪、婚生或非婚生、有無單程證,都享有居港權,據此判決,10年內會有167萬人可從內地移居香港,給香港帶來沉重的人口壓力。人大在當年6月釋法,化解了一場爭議,解了香港之困。這次人大釋法事涉國家重大利益,又是香港長治久安的關鍵舉措,實質是為“一國兩制”保駕護航,使其繼續沿著正確的方向航行。
維護國家主權,反對“港獨”,暫時難以一劍封喉,將是長期的鬥爭。遏制“港獨”,應由多方努力:一是中央政府依法行使權力,該出手時就出手;二是廣大港人應認清分裂國家的禍害,並以實際行動抵制、遏制“港獨”,千萬不能養癰遺患;三是特區政府有責任扛起重擔,制定比較全面的策略,完善法律體系,並從文教等方面入手,既像雷霆般“反獨”,又如春風般“化獨”,使“港獨”妖孽不能禍港害民。
多管齊下,合力“除妖”,才能保證“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形。(連錦添)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