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遊客不文明行為發生在哪,其對法律、法規及公序良俗的挑戰與損傷的結果是一樣的
據報道,國家旅遊局去年推出的一份“最惡劣不文明遊客黑名單”,到目前為止,黑名單上共有19條記錄共20個名字,引發國內輿論廣泛關注。記者核實後發現,這份名單是國家旅遊局官方網站在2016年6月公佈的(8月7日《北京晨報》)。
去年4月至今,國家旅遊局公佈的《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實施了一年多時間,根據這個辦法推出的遊客黑名單,多數人認為“沒有牙齒”。顯然,其實際效果主要從兩個方面來判斷:一是上榜的這20人生活有沒有因此受到影響;二是其他遊客不文明行為有沒有因此減少。
坦率地説,進入遊客黑名單後,這20人或許在個人圈子裏形象受損,但他們的生活、出行還未受到影響,因為旅遊主管部門需要把“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及時向公安、海關、邊檢、交通、人民銀行徵信機構等部門通報,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資訊顯示相關部門已對上榜遊客採取措施。
而且,遊客黑名單推出後,遊客不文明行為仍然很常見。這説明遊客黑名單到目前只是公佈了之,除了輿論譴責對這些上榜遊客形成一定壓力之外,恐怕沒有太多實際作用。筆者以為,遊客黑名單制度要想發揮出應有作用,必須抓緊時間在全國建立統一的遊客黑名單。
也就是説,凡是符合《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中所規定的7種不文明行為,應該一個不少地納入遊客黑名單。但此黑名單推出一年多時間僅20人上榜,可見漏掉了不少不文明遊客,這就會讓他們或者其他人心存僥倖,認為自己即使有不文明行為,也不會進入黑名單。
為何只有20人上榜?一方面是因為遊客黑名單處於割裂狀態。根據規定,既有全國“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也有省級“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中國航空運輸協會建立黑名單後,5家航空公司也建立了黑名單,還有地方旅遊部門與機場聯合建立黑名單。此外,故宮等景區也建立了各自的黑名單。
雖説這些黑名單各有各的作用,但由於是碎片化存在,其威懾效果大打折扣。比如,某些遊客進入省級“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後,還可以在其他省份旅遊、照樣做出不文明行為。再比如,遊客進入故宮黑名單後也意義十分有限,因為遊客已經遊過了故宮,重復遊覽一個景區的可能性很小。
在筆者看來,不管遊客不文明行為發生在哪,其對法律、法規及公序良俗的挑戰與損傷的結果是一樣的。再加上一個不文明遊客不太可能在一個地方重復遊覽。從這些角度説,遊客黑名單不應該各自為戰,而是要建立全國統一、規範、真正有用的黑名單制度。
另一方面,還有很多不文明遊客沒有進入黑名單。這主要是因為很多不文明行為還沒有被發現,原因是一些景區還沒有完善的攝像頭記錄不文明行為,一些單位對不文明行為是睜只眼閉只眼的態度。另外,還沒有建立起完善的舉報機制。這樣一來,本該進入黑名單的遊客卻逍遙法外。
黑名單制度有沒有威懾力,既要看能否把不文明遊客一網打盡——目前遠遠沒有做到這一點;也要看遊客進入黑名單後是否付出代價——由於相關部門目前還沒有實現共用,上榜遊客並沒有為其行為付出應有代價。當然,這需要完善相關法律,因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只能由法律來規定。(馮海寧)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