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反壟斷法雖然作出了濫用壟斷支配市場地位須負法律責任的規定,但這些規定還沒跳出原則性的範疇,沒有明確認定違法所得和確定罰款的具體方法,以致給實踐留下了模糊空間。
近日,國家發改委官網公佈了《關於認定經營者壟斷行為違法所得和確定罰款的指南(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南》),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此次《指南》將為反壟斷中的違法所得、罰款的界定提供指導,從而有效避免執法的模糊空間。(《法制日報》7月5日)
壟斷有悖公平競爭的市場原則,不僅破壞市場秩序,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還危害經濟的健康發展。正因為壟斷的巨大危害,市場經濟國家都以不同方式制裁壟斷。我國的反壟斷法明確規定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須承擔法律責任。
“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任何先進法律如果不具可操作條件,都可能陷入“徒法不足以自行”的尷尬。我國的反壟斷法雖然作出了濫用壟斷支配市場地位須負法律責任的規定,但這些規定還沒跳出原則性的範疇,沒有明確認定違法所得和確定罰款的具體方法,以致給實踐留下了模糊空間。國家發改委出臺《指南》徵求意見稿,有助於減少執法彈性,確保反壟斷法精準發力。
壟斷行為具有極強的隱蔽性,其違法所得的認定十分困難。認定困難又勢必影響對壟斷行為的準確處罰。所有這些,都決定了法律不能有絲毫模糊空間。《指南》為解決壟斷違法所得認定難,除要求綜合考慮壟斷行為導致相關商品價格和銷量變化,以及經營者市場份額和利潤率的變化外,還要求借助經濟學方法進行分析,這使得壟斷行為違法所得的認定有了明確的標準。對壟斷行為的處罰,《指南》亦通過區分不同壟斷協議違法性質來確定處罰比例的規定,形成了從違法所得認定到處罰比例確定一整套完整嚴密的制度。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法治須以透明而不留模糊空間的法律為前提,才能確保善治。《指南》最大程度地壓縮了執法的模糊空間,其意義自不待言。
[責任編輯: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