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檢消息,山東省委原常委、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涉嫌受賄一案,近日被提起公訴。據悉,包括王敏在內,至少有6名“落馬”的省部級幹部都與同一個人有關,這人就是房地產商趙晉——在被趙晉坑了的6個“老虎”中,有3人是他“爹”。
“打幹親”本是一種民俗現象,它源于封建時代的傳統宗親制度。當親族關係難以滿足人們在復雜的社會生活中立足的需要時,人們便會到親族之外尋求可以相互信賴、相互幫助的類似親屬的社會關係。這時,“打幹親”就應運而生了。
然而,歷史發展到今天,“打幹親”這種原本被很多人認同的民間習俗,卻漸漸地變了味,儼然成了拉關係、搞特殊的“代名詞”。近年來查處的一些貪官中,就不乏“幹親”成串甚至被“幹親”拉下水者。
2014年,中央巡視組在向廣西、四川等地方反饋巡視情況時就曾指出,一些領導幹部任人唯親、搞“小圈子”,一些幹部通過“打幹親”“打禮”等方式拉關係。為什麼四川多發此類“打幹親”問題呢?這源于四川有深厚的“袍哥”文化,而“袍哥”文化衍生出的“打幹親”現象,也被四川省委書記王東明列為“十類問題現象”之一。為此,去年12月,四川省瀘州市紀委還專門發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幹部認真自查“打幹親”問題,有幹親關係的必須立即解除,領導幹部要做出不“打幹親”承諾書。
“打幹親”這種習俗如果只是在民間、在老百姓中間存在,其實未嘗不可。但倘若在我們的幹部隊伍里面流行,甚至有人熱衷于認“幹親”、攀親家,就有些變味。當黨員幹部之間,或黨員幹部與各種社會關係之間,互相“打幹親”、攀高結貴之後,關係就會變得相當微妙而難以割舍。或在幹部任用、人事安排、子女入學、家屬就業等諸多方面,給“幹親”大開方便之門;或以“幹親”關係為掩護,以親情間“禮尚往來”為借口,收送紅包禮金;或幹預和插手工程招投標、政府項目經營管理等,為“幹親”謀取不當利益;甚至與“幹親”合夥經商辦企業,搞買官賣官……
貪官緣何多“幹親”?當然不是因為他們自身有多“親”,而是緣于他們手中的權力太誘人,緣于權力失去了約束與監督。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幹親”。縱觀官場中各種各樣的“打幹親”現象,不論是權色交易型“打幹親”,狐假虎威式“打幹親”,拉幫結派“小圈子”式“打幹親”,還是行賄方便型“打幹親”,很多都是在以“幹親”馬甲掩飾個人私欲,並將原本陌生的關係鍍上“唯親”的借口。
南京市原市長季建業在法庭上曾陳述:“回過頭來看,我的主要問題發生在一個20多年的朋友圈。在交往中失去了底線,失去了界線,失去了防線。”季建業的“朋友圈”確實有些亂,有商界的大老板,還有一個“幹妹妹”。季建業的“幹妹妹”祝某攀上季建業這根高枝,看中的即是他手中的權力。因此,祝某用“幹妹妹”身份換取的,是季建業大肆出賣的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
中央反復強調,黨內決不允許搞團團夥夥、拉幫結派、利益輸送。遏制官場“打幹親”現象,當然需要各級官員頭腦清醒,保持警惕,但關鍵還在于規范權力的運行機制,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一方面,必須繼續保持反腐高壓態勢,抵制“圈子文化”、純潔權力關係,堅決查處腐敗問題,形成強大的震懾效果,形成不敢拉幫結派、不敢任人唯親的氛圍;另一方面,還必須加強法律與制度的頂層設計,以科學完備的法律制度,確保權力運作透明化,讓拉幫結派、關係攀附無利可圖,官員想貪腐也貪腐不成,想為“幹親”牟取利益也要大費周折。倘若如此,也就無須擔憂官員“打幹親”了。(宛詩平,基層組織部門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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