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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提案抄襲也要“零容忍”

2016年01月26日 09:55:00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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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報道,在山東省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專題記者會上,山東省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袁策透露,目前山東已出臺《提案抄襲認定處理暫行辦法》。這是繼山東省政協于2015年兩會期間首次披露提案抄襲現象後,再度聚焦這一熱點話題,而該暫行辦法在全國各級政協中也是首開先河。

  去年年初,山東政協副主席郭愛玲在提案工作報告中披露,山東省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以來,對40件涉嫌抄襲的提案予以撤案並對提案者進行約談。這自揭家醜的做法,贏得了如潮好評。今年其又出臺相關處理辦法,並委託第三方查詢機構對提案查重,這無疑是務實之舉。

  提案抄襲較之論文抄襲,更加不堪。因為提案者通常都是某個行業精英,而提案又代表著社會某一界別的聲音,是委員們履行職責、協助政府實現決策民主化科學化的重要形式。不盡義務,用抄襲辦法糊弄塞責,也是不認真履職。對此行為,就該有“零容忍”態度,尤其是相關認定處理規定出臺後,將提案涉抄襲的情況跟委員辭退機制掛鉤。

  在這方面,山東省政協將在《提案工作條例》中增加反對抄襲內容,制定委員違反提案工作紀律處罰措施等系列配套法律條款,就是個有益嘗試。□雷鐘哲(工程師)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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