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首富”脅迫殺人案:情、法兩難,以法優先

時間:2015-11-20 10:47   來源:未來網

  17日,四川省宜賓市公安局對外證實了“宜賓首富”、宜賓伊力集團董事長章英啟遭綁架勒索一案。據京華時報報道稱,宜賓警方通報,11月11日淩晨4時許,章英啟本人向警方報案稱,其10日晚回家途中被人綁架並被脅迫參與將一名陌生女子殺害,綁匪勒索其交付鉅額贖金。4名犯罪嫌疑人于11日中午被抓獲,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法律、道德、公義、人情……自有文明社會起,這一近乎哲學的問題就一直困擾著人們。1949年美國法理學大家富勒,構想了一樁在法律界極為著名的經典案例——洞穴奇案,即在山窮水盡,被迫無奈時,殺人是否該被判刑?這樣的情與法的衝突,在現實中一次次上演。

  首富、綁架、被迫殺人,具有諸多“爆點”的消息一齣,引起坊間熱議,對於“首富”是否應該被判刑,律師的意見大致分為兩派:應該判刑,但鋻於脅迫,可以輕判;另一派的觀點是無罪。在網路留言中,網友更傾向於判刑,言辭也較為激烈。

  公士公益發起人、北京知名律師張新年是最先接受媒體採訪的律師之一,明確表達過對本案的觀點。張新年告訴為未來網(微信公共號lovek618)記者,他個人仍然堅持“應由犯罪分子承擔全部的刑事責任”的意見。

  網上討論很激烈,很多人直接罵了起來,表示自己的憤怒,語言也很不友善。張新年説:“網友作為非專業人士,從自己樸素的價值觀出發,並直抒胸臆,不一定都能保持理性,但作為法律工作者,尤其是司法審判人員,應堅持法律的判斷,而不是道德審判。無論這個案子最終處理結果如何,都很有可能對國民是一次很好的普法過程。”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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