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擔保機構要善于發揮“滴灌”作用

時間:2015-08-17 11:19   來源:中國網

  據媒體報道,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促進融資擔保行業加快發展的意見》,係統規劃了通過促進融資擔保行業加快發展,切實發揮融資擔保對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以及創業就業的重要作用,把更多金融“活水”引向小微企業和“三農”。

  意見明確要求,將研究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並通過股權投資、技術支持等方式支持省級再擔保機構發展。而設立融資擔保基金的一條重要原則,就是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由政府控股或參股成立擔保機構,且不以盈利為目的。很顯然,按照這樣的思路設立的擔保機構,就必須具備政府性和市場性相容的機制,能夠既考慮市場性,又兼顧政府性,能夠把政府性和市場性有機結合起來,按照政府的要求明確支持的重點,按照市場的要求,防范可能出現的風險,守住風險底線。

  眾所周知,融資難、融資貴一直是困擾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和“三農”的最大難題之一,近年來,雖然中央採取了一係列的政策措施,試圖解決這一難題,但是,由于歷史和現實的原因,中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不僅沒有得到有效改善,反而在各種因素的影響下,融資貴的矛盾越來越突出了。原因就在于,由于缺乏有效的資產抵押和擔保,多數中小微企業和“三農”很難從銀行獲得資金支持,而只能通過小貸公司、融資租賃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獲得,有的則幹脆通過地下金融組織融資,結果,不僅成本極高,而且風險極大。一旦染上了這些方面的融資,企業也就象吸毒一樣,很難擺脫,最終走上不歸路。而銀行則在這樣的畸形發展中,把中小微企業和“三農”等完全邊緣化,失去了支持這些企業的動力。為什麼央行多次採用定向降準、降息和公開市場操作方式支持中小微企業和“三農”,但中小微企業和“三農”仍然是資金方面的饑渴者呢,原因也與銀行和企業之間缺少有效的“擔保”平臺有關,使銀行和這些企業之間很難建立正常的融資關係。

  事實也是如此,按照中小微企業和“三農”目前的現狀,要提供符合銀行要求的抵押物或擔保,是很難的,也是做不到的。特別是創業創新型企業,更加無法達到銀行的貸款要求。而從銀行目前對風險防范的要求來看,又不可能要求銀行再象過去那樣提供信用貸款。即使有些這方面的業務,也往往都是錦上添花,而不可能雪中送炭。既然如此,中小微企業和“三農”就不可能得到銀行的支持。唯一的出路,就是有這樣一個願意為企業向銀行爭取貸款提供擔保的機構,且必須不以盈利為目的。否則,就會成為另類高利貸公司,讓與這些擔保公司建立關係的企業走上不歸路。

  從國外的經驗來看,能夠為中小微企業和“三農”提供幫助的,只有政府,亦即政府建立相應的擔保機構,為中小微企業和“三農”提供服務,解決他們抵押物缺失和擔保能力缺乏的問題。一旦這個問題解決了,中小微企業和“三農”的發展必然會步入新的臺階。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整個社會的誠信體係尚未建立,在為中小微企業和“三農”提供擔保過程中,如何防范風險,是最為重要和關鍵的因素之一。畢竟,政府主導的擔保機構也不能出現風險,也要防止企業的道德風險。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擔保機構冠之以“政府”二字,有些企業就會把擔保當作是政府為其提供撥款,信用頓時就會下降。如何避免這樣的現象發生,擔保機構必須認真研究和思考,要把風險防范放在突出位置,在具體操作過程中一定要執行市場化要求,而不是行政化方式。

  要防止暗箱操作。盡管是擔保,但搞不好也會出現暗箱操作現象,如給明顯不符合要求和存在風險的關係企業擔保,不對企業及其負責人的信用狀況進行評估等,一旦出現這樣的問題,也要按照相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同時,要防止在政府的幹預下,給不符合中小微企業和“三農”條件的企業提供擔保,特別是大中型企業擔保,如政府融資平臺,從而使擔保的含金量降低、風險加大。一旦遇到這樣的現象,有關方面必須制止。政府擔保機構只能發揮“滴灌”作用,而不是灌溉,是為了多培育種子、多建小船,而不是栽蔬菜、建航空母艦。

  總之,加強對中小微企業和“三農”的融資擔保,是非常明智和正確的一項舉動,但是,這項舉措能否達到預期目的,必須堅持政府性和市場性相結合的原則,並盡可能地調動社會資本的積極性,共同組建擔保機構、完善擔保體係,避免政府單打一。(譚浩俊 中國網時事評論員)

編輯:陸潔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