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輪A股大幅下跌之前,四川南充市財政局于6月2日至10日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賣出了持有的金宇車城403.7萬股,加上5月下旬賣出的約226萬股,南充市財政局收入2億多元。至此,南充市財政局持有金宇車城的流通股幾乎售賣殆盡,還剩下700多萬限售股。(《第一財經日報》7月7日)
如果不是股市持續下跌,市場信心嚴重受挫,南充市財政局的減持行為,應該不會引起輿論和公眾如此廣泛的關注。如果單從減持本身來説,可能也沒有任何可以質疑的地方——能夠在暴跌之前成功“逃頂”,對投資者來説,無疑是最高明的決策。此事件的癥結在於,南充市財政局是一個行政機關,怎麼會成為一家上市公司的股東?
按照中辦和國辦1984、1986年下發的《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和黨政幹部經商、辦企業的決定》《關於進一步制止黨政機關和黨政幹部經商、辦企業的規定》,所有行政機關都不能經商辦企業,已經辦的要堅決脫鉤。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也據此進行了清理,並把清理結果上報了上級政府。也就是説,黨政機關辦企業的問題,已經清理完畢,不應該再有尾巴。那麼,南充市財政局為什麼仍持有上市公司股權?
就算當時沒有按規定清理,或受其他方面因素的制約,由地方政府委託財政局代持企業股權的,也應該在國資委成立後,及時將股權轉交到國資委手中,由國資委代地方政府持有。即便是國資委持有,很多情況下也不是直接持有,而是通過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持有,國資委持有上市公司母公司百分之百的股權,從而間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權,而不是像南充市財政局這樣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權。
南充市財政局持有上市公司股權,不僅違反了黨政機關不能經商辦企業的規定,也違反了國有資産管理的相關規定,應該予以追責。事實上,像南充市財政局這樣頂風持有上市公司股權、頂風辦實體的現象,並非個案。現實生活中,一些黨政機關都還或多或少地與經營辦企業聯繫在一起,都將其作為自留地和小金庫。其他如會展中心、體育場館、汽車檢測中心等,大多也都沒有與黨政機關完全脫鉤。甚至,一些黨政機關還在想方設法地新設立經營機構。
由此看來,不僅黨政機關不能經商辦企業的規定沒有真正落到實處,政企不分的情形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一些黨政機關只要不直接管理企業,似乎就找不到工作做了;由於不少黨政機關都在直接管企業,企業也就成不了真正的市場主體。為什麼不少企業出了問題就會找地方政府,説白了,就是地方政府的職能轉變沒到位,還一直在扮演著“無限責任政府”的角色,把本該由企業自己承擔的責任全部包攬下來,造成企業也難以真正按照市場規律辦事。
所以,對南充市財政局持有上市公司股權的問題,應撇開“逃頂”套現的表像,找到問題的癥結。畢竟,政企不分、政令不暢、政策不執行等,比起一次股權減持要重要得多。(譚浩俊)